第十四章第二節 繼往開來之撲朔迷離(1/3)
第十四章第二節繼往開來之撲朔迷離
人質解救成功,靠的是一張不起眼的蠟筆畫,鮑丫頭竟能從中看出端倪,順藤摸瓜,尋到被綁架的小孩,揚名立萬,聲望如日中天。
鮑銀燕同劉隊長親自送人質回家,沒多遠,近在咫尺。一家人歡聚,感恩之情自不必說。特地贈送一面錦旗到警局,一塊門匾到偵探事務所,成為轟動一時的佳話。
鮑銀燕有個心病,就是楊龍濱從她手上逃走,至今毫無訊息。就拿這次綁架案來說,小鬼子怎麼知道窄如弄堂的佘山路,會有這麼有一個咸菜作坊的呢?又準確地掌握一家人的情況,沒有內奸不可能,明顯是他搞的鬼。
除此以外,還有兩個龜田成員,十分狡猾,至今還未落網,也要盡快將他們繩之以法。
但是偌大的上海灘要找到三個嫌犯談何容易?只有他們再次作案,撞在她手上才有機會。鮑母要她耐心等待,決跑不了!
沒過幾天,早上尼娜打來電話,她已經獨立辦案了,并且小有名氣。
這回碰到一件稀奇古怪的案子,她不但無從著手,自己還成了嫌疑犯不在現場的證人,別提多窩囊。
案子發生在大同路上的卡爾頓酒店,毗鄰虹橋機場,離她家也不遠,鬧中取靜,是個高檔餐飲賓館。
日常家中有重要賓客來申城,一般都在這里下榻和接待。
這座大飯店以前是日、英合營的,日本投降後,英國人獨資經營,本來有不少日本員工,現在基本上都是低級工,司機、門房、開電梯、搞衛生、幫廚、電工、等等,人多勢眾
昨天,從香港來的兩位客人,剛下榻飯店,當晚就死了一個男士。申城高檔賓館了死了旅客不是小事,引起軒然大波。
無巧不成書,晚上尼娜夫婦也在這家飯店里,宴請來自英國家鄉的朋友。主人和賓朋都喝多了,大堂經理就指派服務員、一個四十歲上下的日本男子代駕,開了奧斯丁小汽車送二人回家,然後他再打的回飯店,來回需要一個多小時。
就在尼娜從飯店回家的這段時間里,住在802房的香港老板被劫匪用刀刺死,兇手制住他太太,搶走手推箱中的一個小包,倉皇離去。
香港女人追出來,眼看電梯門框上指示燈閃爍,逐層向下,刺客乘電梯堂而皇之地逃之夭夭。
婦人大呼救命、抓兇手,頓時驚動整個樓層,以至整幢大樓,大小經理、保安來了好幾個,不一會救護車來了,火速把被害者送往醫院。
半夜,噩耗傳來,那位香港老板搶救無效,不治身亡。
拂曉,死者的太太哭哭啼啼地回到飯店,聯合租界的探長、警察、巡捕擠滿了一屋子,正等她回來調查取證。
尼娜聞訊,驅車趕來,剛到飯店門口,那個代駕的服務員,主動、熱情地上來給她泊車,因為昨晚給過他一筆可觀的小費。
尼娜則乘電梯徑直到8樓案發現場,一套例行公事,除了調查取證就是詢問受害者當時的情景,還有被搶劫的財物。
這時候,泊車的服務員上來送車鑰匙,離奇的事發生了!
服務員一進門,痛哭流涕的香港女人見了,突然指著日本男子大叫:“就是他!他是兇手!”瞬時把所有的人驚呆了。
尼娜搖頭否認:“太太,你弄錯了!死者被刺的時間是昨晚8點15分左右,這時候他正開車送我和我先生回去,怎麼會殺死你先生呢?”
“決錯不了,燒成灰我都認識他!抓呀,快把他抓起來!”她歇斯底里地大嚷。
“太太,你悲傷過度,腦昏目眩。人命關天,不能信口開河,冤枉無辜!昨晚我值夜班,8點鐘開車送走這位探長和她的先生,不少人能作證,你先生的死與我渾身不搭界。對不起,我6點鐘下班,該走了,不跟你胡攪蠻纏!諸位警官辛苦,勞累了一夜,我要回去睡覺,再見!”說罷頭也不回地走了。
婦人怒氣交加:“怎麼可以把兇手放走?怪不得說“警匪一家”,看來你們的確一鼻孔出氣,我要控告!”
警察不與她較真,勸她冷靜下來,控告要有證據,不然適得其反。
“你們要什麼樣的證據?他拿著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威脅說不把東西交出來就殺了我!這還不夠嗎?”
尼娜問:“如果他確實是殺人搶劫犯,一定會將其繩之以法。你放心,他絕對跑不了!請你說實話,他搶劫的財物是什麼東西?因搶劫而殺人,這東西一定很值錢、很重要對不對?”
“沒錯,這東西很重要,但是我不能告訴你!”
其他幾個探員、警察告訴尼娜,問到現在,她始終不肯明說,一定有不可告人的機密。
“太太,你不與我們配合,不愿說出被搶劫的東西是什麼,一定程度上阻礙警方破案,你要負責的!”
“笑話!我負什麼責?倒是你們辦案不力,放著兇手不抓,只對財帛感興趣,說出去不怕丟人!”
話說到這個份上,再談下去沒有任何意義。尼娜再說:“既然如此,請你跟我們到警局去一次,錄個口供,這是法律程序,請你配合!”
“豈有此理!放跑了兇手,被害者錄口供,這是什麼邏輯?我回香港控告你們!”
一聽這話,警方人員都火了,這個女人簡直不可理喻。一個探員說:“悉聽尊便,我們盡職了,望你好自為之!”調查竟然不歡而散。
正要走,電話鈴響了,大堂經理打來的,說是有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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