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四兄弟,挖坟又掘墓(1/2)
书接上回,马正阳下山之后,遇到了四个身形鬼祟的人,本着替天行道的道门宗旨,马正阳一路跟随这四人,来到了一处极其隐蔽的地处,未等马正阳上前逼问,却见那四人停下了身影,对着马正阳藏身的地方就大喝了一嗓子。
此时此刻,月已半空,照的整个大地如同白昼一般,再加上此地极其偏僻,树影杂草丛生,周围也是安静之极,那领头模样的人,在这个时候大喝的这一嗓子,那听在人耳朵里,真是如同一个惊雷霹雳一般,把个马正阳吓了一跳。
马正阳本身功夫高强,再加上是刻意的跟随,因此,他自个的身形踪迹那自然是隐藏的极好的,但,即便是如此,还是被这领头的人认了出来。他自个只得在心里暗道一声:常年打雁,今儿个却被雁啄了眼,今儿个算是看走了眼了,没想到这几人还是个中高手。
想到这儿,马正阳也不再打算隐藏自个的身形了,他打算就此出来,问问这几人是何来路,到这地儿到底要干些什么。
可还未等马正阳从隐藏的地儿出来,却听在他左边七八米开外的草丛中一阵晃动,从中“嗖”的一声,跑出来了一个灰黑色的身影。
这个灰黑色的身影,长有四肢,双耳直立,一双大眼四下乱转。马正阳借着月光仔细一看,原来这是一只生活在林中的野兔,不知是因为几人路过这里,受到了惊吓,还是因为其他原因,那领头模样的人一声呼喝之下,这野兔便巧合的跑了出来,无意之中给马正阳解了围。
“大哥,只是一只野兔而已。”那四人之中的一个瘦瘦的高个看了看,有些不满的说道:“大哥,这地儿如此隐秘,想来也不会有人在这大半夜的来这的。”
“就是,就是,大哥,咱们四兄弟盗墓多年,什么样的事儿没见过,哪次曾失手的?你这般小心,大可不必。”四人中一个身形矮胖壮硕的人,也在旁应和道。
“老三,老四,大哥这么做也是为了安全起见才这么做的。”剩下另一个模样像是教书先生的人说道:“你们也不想想看,咱们兄弟四人盗墓多年,但,大多时候却是隐姓埋名,暗地里做的,可这一次,找咱们来的这人,不仅知晓咱们几个人的路数,而且,还能一五一十的说出咱们以前的所作所为,想来,这人必定曾查过咱们的过往,这样的人委托所作的事情,不得不防啊。”
虽说,确定只是一只路过的野兔而已,但那领头模样的人还是谨慎的往四周查看了一番,悬着的心依然没有放下来。
此时,藏在暗处的马正阳心中却乐了,那只野兔巧不巧的出现,不仅解除了他暴露的危机,还引带出了正题,这正是他所想要见到的。原来,马正阳所遇到的这几人,正如他所听到的那样,是一伙盗墓贼,这也证实了他先前的猜想,这四人果然不是什么好来路。当下,马正阳竖起了耳朵,仔细听起来。
那领头模样的人,此时可不知道有人正在暗中偷听着他们的谈话。而他经过查看之后,心中所想也回到了几日前的那个夜晚。
要说几日前的事情,还必须要先说说眼前这四人的出身才行。
先前,咱们说过了这四人是盗墓贼。领头的那人,年约四十出头,长的是长眉阔目,一脸的忠厚老实,可是,要是知道他姓谁名谁的人,肯定不会这么想了。此人名唤李墓生,是方圆百里之内鼎鼎有名的掘墓大盗,曾有人传说,这李墓生自个盗墓,或者是伙同他人一起盗的大墓就不下百余,其他的小墓乱坟更是不计其数。
据说李墓生出生的时候,就被人遗弃在了墓地之中,后来,一个盗墓贼来到墓地盗墓,眼见李墓生可怜,又觉得与之有缘,便收养了李墓生为义子,这李墓生长大之后,聪明伶俐,学啥啥会,那盗墓贼更是心中喜欢,便将自个一生所学倾囊相授。
当然,李墓生也没有辜负那老盗墓贼的期望,学艺有成之后,他便纠结了一批手下,挖掘了无数的古墓皇陵,一时之间名声大振,仰慕者,入门者更是如过江之鲫。
然而,好景不长,民国初年,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李墓生眼见着时局动乱,便遣散了门人手下,带着几个心腹,躲避到了山野乡村,这其中就有眼前的这三位。
老二教书先生白长风,平时以教书为生,也偶尔代人写写家书信件,实际上在暗地里却打探着各方大墓的消息,是四人之中的军师。那个矮胖的,在四人之中排行老三,名唤胡八斤,天生就长了一副好力气,是几人之中的锤手,擅长破门掘墓。最先说话的哪个瘦高个,排行老四,名唤费无忌,从小就练就了一身的软骨功夫,最擅长钻洞,据说,这费无忌身体柔软无比,只要是双肩持平大小的洞穴,他都能钻过去。
李墓生带领着三人,每次盗墓都是无往而不利。
有道是“乱世的黄金,盛世的古董。”
到了现在这个年月,兵荒马乱,古董已经不再值钱,只有那些个黄澄澄的“大金鱼”才是硬通货。因此,李墓生才带着一些金银细软隐居到了乡下。
然而,就在几日前的一个夜晚,却突然有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男人找到了李墓生。那人也到痛快,一开口便说明了来意,想让李墓生出山,盗几座大墓,而墓的地点,那人也毫不隐瞒的说了出来。而且,那人还说,他是搞研究的,只要那些墓里的老尸就行,至于墓中的金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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