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斗牛(3/3)
一边的沐瑶却不是家里出了事,而是远赴g市出席她被一家图书策划设计工作室侵权官司的最后判决。沐瑶周末回家后,其实是准备继续去帮医院的那几个难产死的女鬼完成心愿的到处跑,却是周六跑了一天,完成了几个女鬼的心愿时,接到了文竹出版社的电话,通知她需要带一些资料出席侵权案的最后判决。
自从张天恺的《吸血鬼的初拥》上映后,沐瑶的小说《爱上我的吸血鬼主人》大火了起来的同时,沐瑶的笔名妖瞳也变的广为人知,同时在言情小说界火了起来。
沐瑶因为‘妖瞳’的的知名度的提高,跟着出的新书《天上掉下个笨天使》第一版销量就破了300万,而且还买脱销的很快上了第二版,沐瑶再期间赚了许多稿费的时候,世面上却是出现了一波打着她旗号的言情小说。
一开始是沐瑶小说的盗版书籍的出现,让沐瑶的小说销量有些下降,但是支持正版也还在所以对正版销量影响不算大,而且按现在华国这方面的整治力度,他们维权成功的概率也不高,所以沐瑶和文竹出版社对此没有进行什么维权.
可是紧随其后的却是一家图书策划设计公司盗用沐瑶的笔名——妖瞳,出了几部不是沐瑶写的小说。
那几本小说因为‘妖瞳’的名字,销量都不错,可是故事和文笔却是更沐瑶写的风格相去甚远而引起了妖瞳书迷的一些不满意,对沐瑶的名声有些损害。
沐瑶跟一直合作的文竹出版社是有合约的,就是她的小说优先再他们出版社出版,而这次那家工作室却是用‘妖瞳’的笔名用了另外一家和文竹出版社一直是竞争关系的文草出版社出版,同时造谣沐瑶是他们旗下的艺人,以后购买‘妖瞳’小说认准文草出版社。
这样的做法是盗了沐瑶名声和文竹出版社出版的权益,还要反咬沐瑶和文竹出版社一口说他们才是盗版的行为,狠狠的恶心到沐瑶和文竹出版社,所以文竹出版社在发现图书设计公司和文草出版社联合盗用妖瞳出书的时候就通知了沐瑶,让沐瑶走法律程序起诉他们侵权,让他们停止盗用‘妖瞳’名字出书以及赔付之前借用妖瞳笔名出书的侵权等费用,同时发声明让更多人知道他们侵权的事情,来挽回之前出的低质量小说对‘妖瞳’名声的影响。
沐瑶对此建议很赞同,所以就写了授权代理书给文竹出版社,让文竹出版社全权代理她向文竹出版社所在的g市人民法院起诉了那家盗用她名字出书的图书策划设计公司和文草出版社。
之前的起诉和提交材料等事沐瑶因为在d市,全权由文竹出版社去准备和收集以及提交给法院。
中间的审理沐瑶不需要出席也都没有出席,这次做最后的判决沐瑶因为需要带一些资料出席,所以沐瑶就让出版社的编辑以她家长的身份跟学校请假,然后跑去了g市。
沐瑶一直在g市呆了快三四天,周五的时候才得来了最后的判决。
她打赢官司侵权关系获得了盗用‘妖瞳’名字出书的图书策划公司的600万的赔偿以及停止出售和生产侵犯沐瑶权益的书籍。
侵权官司从一开始打的时候,文竹出版社就对媒体发布了消息,媒体一直在关注这件事,甚至还有专题播报。
整个维权过程被媒体报道而让妖瞳的名字被更多人知道,文竹出版社这次也借媒体对外公布了妖瞳出的书籍以后只会在他们文竹出版社出版,让更多人以后不会买错‘盗名’小说。
人红是非多,笔名红一样是非很多,沐瑶这次打官司的对象是对方赤、裸裸的盗用她‘妖瞳’的笔名,而没有打和无从去打的是市面上出现很多和沐瑶笔名相似的小说。
什么‘妖童”,什么“妖瞳精灵”,什么“妖媚”,“小妖瞳”等等会让不注意的人看错的作者名,甚至有些会在扉页挂上妖瞳另一个笔名xxx来做噱头吸引读者出书。
沐瑶对这些打擦边球的借她‘妖瞳’名声的行为,其实是没有办法杜绝的,也没法去维权,只能希望这次维权官司能让读者知道市面上存在这些书籍,让他们眼睛睁大点别买错书了!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