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判决结果(2/2)
被虐待什么的,很正常吧?”旁听席又开始骚动了,花琉璃看了眼身边的墨黎,只见她狠狠地咬着自己的下唇,都快咬出血了。
花琉璃皱了下眉,伸手握住她的手,希望能通过这个动作,让彼此都获得些许安慰。
“忍受不了那个男人的虐待,所以我离家出走了。”欧阳白说着,再次叹气,“当时的自己太蠢,只能想到这一条生路。呵……是的,生路。我真心觉得,如果我在那个家里再多待一天,我就死了。”
公诉人沉默了一会儿,继续问:“你离家出走后,回去过么?”
“没有。”欧阳白肯定地回答,“我已经忘了那个鬼地方长啥样了。”
“你的亲生父亲是谁?”
“哈,这我怎么知道?”欧阳白脱口而出,然后立刻平静地补充了一句,“我不知道,我想欧阳静也不知道——和她睡过的男人多了去了。”说着,他面向欧阳静的方向,微微一笑,“恭喜你啊,终于被人强|奸了一次,开心不?”
审判长连忙敲法槌:“被告人!注意你的言辞!”
“抱歉。”
公诉人继续发问:“你偷的那张储|蓄卡现在何处?”
“我拿到卡后,找到附近的银行,把里面的钱陆陆续续取了出来,取完就把卡扔了。”欧阳白回答,“我第一次取到钱后,买了个旅行包,把之后取出来的钱都塞进了包里,然后背着包坐地铁坐了好远,期间在s市h宾馆住了一夜,就是那一天,上网看到了s市b区h新村44号102室出租的信息,就找过去租了,然后一直租用到现在。”
“那10万元现金的详细去处?”
“详细去处?”欧阳白嗤笑了一声,“我就是靠那10万块存活到了今天——房租、学费、生活费……不过,我初中开始,通过某些手段陆陆续续赚了不少钱,到今天,也快存够10万了。”
“某些手段?具体是什么手段?”
“我可以不回答么?”欧阳白问着,忽然想到了什么,补充道,“哦,这些手段绝对合法!虽然我有过干某行的念头,但我没那个胆子。”
听到这句话,无论是花琉璃还是墨黎,都是一脸黑线——喂喂……某行是指什么行业啊……
公诉人思考片刻后,对审判长说:“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立刻看向辩护人:“辩护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是否需要发问?”
“需要。”辩护人是个女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瞪了欧阳白一眼——真是的,开庭前她对他说的话,他真是一句都没听进去啊,好在他现在配合多了。
辩护人看向欧阳静:“证人,你如何确定盗窃的人是欧阳白?”
欧阳静早就坐不住了,此时此刻,她脸上的神情有些恍惚,眼中甚至带着些许惊恐,显然没想到公诉会往这个方向发展。思考半天后,她回答了这么一句话:“除了他……我想不到还有谁……”
“也就是说,你只是猜测?”
欧阳静一阵哑然,好半天才想到要反驳:“他不是已经承认了么?”
辩护人没有回答她,自顾自地问:“你确定欧阳白是盗窃者,具体是什么时候?”
“在他离家出走后不久……我以为他只是一时冲动,没想到他再也没回来,显然是早有预谋……”
“据被告人说,他离家出走时只有14岁,也就是七年前。为何你现在才提出诉讼?”
欧阳静再次哑然。
“还有,卡里的10万元确定是你自己的钱?怎么来的?”
欧阳静的脸色忽然变得惨白。
辩护人问的最后那个问题,真的是一针见血,引人遐想。或许,这个案子结束后,又要多一个案子——调查那10万元的来历。
“下面,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审判长说着,看向欧阳白,“被告人欧阳白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好麻烦啊……欧阳白耸了下肩——上个法庭真特么累……那10万块,不用想也知道是赃款,欧阳静这个女人,居然敢为了那10万元告他,胆子挺大啊?最近绝壁是欠下了巨款吧?
但是,她再怎么恶心,也改变不了——她是他的母亲,这个事实……
想到这里,欧阳白自嘲地一笑:“自行辩护就不必了,快点判决吧……罚多少我都愿意承担。”
这才是他一开始就想好的做法,若不是因为在休庭期间看到了花琉璃,或许他根本不会说那么多,或许——他的盗窃罪早就落实了。
之后,法庭上进行了两轮辩论,公诉人和辩护人都充分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审判长宣布休庭五分钟,在这五分钟里,做出了判决。
“本案经合议庭合议,现在宣告判决:被告人欧阳白从自己母亲欧阳静那里盗窃了一张10万元的储|蓄卡,鉴于他犯下盗窃罪时的年龄为14岁,未满18岁,依法应减轻或免除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综合考虑本案事实,判决欧阳白——”
“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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