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论家人的重要性(1/2)
第五十四章
禁锢一个人的不会是牢笼,而是思想,当一个人的思想被剥夺之后,他将永远沦为奴隶。
在十个昼夜的对峙中,吴三哥始终以一种主子的姿态站在信使的面前,即便他少了一条腿,但军中出来的男儿,眼神会带有杀气,这是鲜血浸染出来的杀气。
当信使一看到吴三哥那张脸就不自主地瑟瑟发抖的时候,吴三哥知道他夺得了这场对峙的胜利,因为,惧怕他已经成为信使的一种自然反应。
就像训练过的狗,听到哨声就会跑过来吃食。
一旦形成了这样的神经反应,哪怕是十年八载也未必能够扳正过来,吴三哥成为了这名信使的新主子,他征服了这只“桀骜不驯的雄鹰”。
吴三哥挑起信使的下巴,强迫信使与他对视,吴三哥目光凌厉地说道:“你是鹰奴,我是你的主人。”
“是,主人。”鹰奴虚弱无力且十分惊恐地回答。
“你是谁?”
“鹰奴。”
“我是谁?”
“主人。”
吴三哥很快审问出火烧张家的背后主使,立马赶去向唐小诗禀告,因为他很想知道王妃接下来会怎么报复唐家,怎么报复那个毒蝎心肠的“继母”。
……
……
吴三哥见到唐小诗的时候,唐小诗正在做实验,她将毛笔深入装满漆水的葫芦中,沾了一点点生漆,点在自己的手背上,而后全神贯注地观察自己的手背。
没一会,只见唐小诗的手背红了一大块,开始冒出许多小疙瘩,看着有些恶心。
唐小诗立马将手上的生漆擦去,然后得意地笑了。
果然,唐家人的基因有缺陷,天生对生漆过敏,而且遗传的概率还很大,外面所传的“唐家人最怕被漆水咬”所言非虚。唐小诗拿自己做实验就是为了更加确定这个传言。
毕竟她也姓唐。
唐小诗做完实验才注意到拄着拐杖站在自己身后的吴三哥,看到,心中细细一算,吴三哥待在地下牢房也有十来日了,所以唐小诗猜想吴三哥应该已经成功了。
“问出来了吗?”唐小诗问道。
吴三哥点点头。
“是谁?”
“赵氏。”
听了答案后,唐小诗的反应很平静,平静得这件事好像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一样。不了解她的人会很诧异,但了解她的人会明白,她越是平静,说明她心中的怒火越盛,就像是平静的海面之下其实暗流汹涌。
唐小诗说道:“劳烦吴三哥了,接下来几日你且派人试一试鹰奴是不是真的被驯服,若是真驯服了,我有些东西要他替我送到长安,送给赵氏。”
吴三哥点头。
唐小诗思忖了片刻,又道:“既然唐怀义是在为赵氏办事,唐家在扬州城挣的银子多半也是纳入赵氏的囊中,你再仔细盘问,把他们运送白银的路数套出来。断了财路,她就没办法再蹦达了。”
唐小诗再次注意到吴三哥熬红的双眼,说道:“吴三哥辛苦了,你且去休息吧,其他事等你睡醒再说。”
吴三哥退下了。
唐小诗坐在窗前,她现在心里有魔,如同火焰一般熊熊燃烧,不断膨胀,因为赵氏和唐怀义触碰到了她的逆鳞。
一个流落到一个陌生世界的灵魂,尤其是在这个科技尚未发展的世界里,以她所能几乎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样的灵魂很容易迷失。
很容易为了自己的yù_wàng而变得暴戾。
当她知道唐家火烧的张家的时候,她承认,她曾一度想过要灭尽唐府里的人,这对她而言并不难,一把火就能报复回去;就在刚刚,当她又得知幕后黑手是赵氏的时候,她心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连同长安城的赵府也一起灭了,好让别人知道,她唐小诗不是好惹的。
所以唐小诗需要静一静,她需要找回自己初衷。
保护自己的家人,开一个书院,教书育人,这就是她的初衷。
唐小诗看向窗外,看到院子里的家人,心渐渐平静下来,心魔慢慢消去。
院子里,外祖母坐在唐小诗设计的轮椅上,推动轮子,一会到暖阳下晒晒日头,一会到鸡栏里瞅瞅那几只下蛋的母鸡,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腿脚不便的事实,脸上多了许多笑意。
冯氏穿上了唐小诗带过来的衣服,精心打扮之下,即使人到中年仍有韵味,她先是对着铜镜照看了许久,然后又把幺娘抱过来,问道:“幺娘,你看娘亲穿这身衣服好看吗?你爹看到了会不会喜欢?”
小不点幺娘一手抓着枣糕,显然注意力全在枣糕上,但她还是甜甜地回答道:“娘亲最漂亮,爹爹最喜欢娘亲。”乐得冯氏把幺娘抱过来亲了好几口。
至于大娘和黄元两人,这几日一直腻在一起,此时二人坐在台阶上,一个手持书卷看得津津有味,一个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纳鞋底,时不时凑到黄元的脚跟前比划一下,生怕做得不合脚。
二人相视,眼中有说不出道不尽的甜言蜜语。
外祖父张渊则坐在饭桌前,一小碟花生米,一小瓶葡萄酿就足以让他消遣整个下午,他的外孙女带的葡萄酿可真够味,味甜而醇,唇齿留香,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勤奋好学的唐冬儿,即便是到了扬州城也不忘她的昆虫研究,此时是冬日,虫子不多,她在院子外不停地挖坑,就是为了寻找正在地里冬眠的小虫。
楚明带过来的小六,此时已经沦为了唐冬儿的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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