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恩,终于出城了啦~啦~啦~(1/2)
对于爱丽丝的离去,尼修尔是伤感的。
与此相对,这里爱丽丝很轻松哦,离开了繁琐的怀特家,仿佛脱笼的鸟儿,天高任你飞……而且离去什么的,又不是永远都不回来了。
旅游的目的地:没想好,话说本来就是临时起意的决定。和那些叛逆期说什么‘我要离家出走,再也不会来了!’的小鬼头一样。顶多外面乱转一圈,等着父母找到他们。初始性质就这么回事。
旅游的必备道具:随身背包算不算?
排除旅游这个名词,即便是普通的出门,有一点是必须准备的——钱!
“老板,麻烦烤肉串三根。”
“好……好的,小客人。”
现在是下午,离上一章的时间过去了不到一小时,爱丽丝表示并不是急着投胎,而且小脚的步程就那样,不可能一眨眼就出城穿越森林来到某某小镇展开什么事件。
出了贵族区的内城,来到外城的爱丽丝被空中勾人食欲的肉香味吸引,看中了街道旁的一处小摊开始花销。
“小姐,那个,不用麻烦付钱的。”贵族的饮食自然是追求高档的,烤肉串大叔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名不经传的小摊居然会有贵族光顾。即便只是个小女孩,但语气还是为难加小心翼翼的。
至于收钱?最好的,希望这个女孩别在自己这个摊吃出拉肚子就万事大吉。
贵族有多可怕?
举个例子,身为伯爵女儿的爱丽丝想弄死这个摆摊大叔,先杀了都无所谓,法律程序随便的走走就好。而摆摊大叔弄死了爱丽丝,这位摆摊大叔全家都死定了。嘛,这种权利也仅限地位超然的大贵族。小贵族行事还是不可能这么奔放的。再说,谁他喵贵族没事天天欺负平民玩?
“那怎么好意思,显得我欺负你。”
“不,真的不用了。而且……小姐的钱,我找不开~~”某种意义上烤肉串大叔还真的被爱丽丝欺负了。买烤肉串用数值这么大的金币付钱,这不坑爹么。
当然,也不是故意的,爱丽丝身上的零花钱总共也就三枚金币……关于金币的价值概念,可以供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星期的伙食报销。
“那就麻烦了,下次我会注意的。”爱丽丝只能收回金币,遗憾笑道。
“啊哈哈~~哪里~~”烤肉串大叔决定了,明天一定要换一处离这远点的地方摆摊。
…………
平民区,这里并没有贵族的长辈教导想象中的那样不堪。街上嘈杂是嘈杂了点,然而充满了对生活的热情活力——或者说苦逼卖力的现充生活。
首先是服装店,爱丽丝看了看自己这一身高档面料的白色装饰度满满凸出华丽不凡的连衣裙行头,太招人视线了。
买了件朴素的棕色带有兜帽的大披肩披在身上……很好,不是那么显眼了。【参考刺客信条打扮】
其次是鞋子,小皮鞋很明显不能用作长途旅行。买好了长筒靴子并穿上,爱丽丝扔掉了自己原来的鞋子,脏鞋子总不可能塞包里。
接着是水壶,旅行家的必备道具啊!就算自身会释放水球术这样的魔法解决路上水源问题,但是总觉得缺了水壶不是真正的旅行家!骑士小说的旅行家描述都是这样的。
“先生,你的这个水壶能卖给我吗?”不过,水壶不知道哪里有得卖。爱丽丝干脆拉过路上一名佣兵打扮的青年,灿烂笑道。
那名佣兵青年看到爱丽丝手上的金币后,二话没说的将他表面有些掉漆的水壶转让了过来,顺便好心的替爱丽丝仔细清理干净了壶口……简直壕无人性!
最后是防身武器。
铁匠铺倒是很容易找到,不过里面的武器——附带一提,这个世界没有修仙小说中的古剑,更不会有‘剑者,王道也’这类不晓得为啥用剑就是王道路线,用刀就是霸道路线的说法。
壮汉用的巨剑,狼牙棒,流星锤……这类就算了吧。看看就行,萝莉甩大剑这样的反差萌也就想想,光是路上背着就不方便。
通过铁匠铺学徒的推荐,爱丽丝买了适合自己尺寸的带皮质刀鞘的小匕首挂在腰间……和水壶同样的道理,装饰品。
一切准备就绪——!
背着小包包,穿着小号长筒靴,披着棕色大披肩,腰间的匕首和水壶随着走路互相碰撞而叮当作响——见习旅行家?爱丽丝参上!
好吧,就算打扮合格了,也不能掩饰在路人眼里爱丽丝才十二岁的萝莉体型引人注目的事实。
不过路人的想法关爱丽丝什么事。
顺着大街貌似是高峰期的拥挤人流,简单通过了守城卫兵的检查,爱丽丝成功出城。
………………
在帝都内因为高大城墙的遮挡而看不见,出来后则完全显现出来的壮丽景观,一眼望不到边的漫漫长道,远处依稀可见的模糊群山,因为马车的滚轮而掀起到空中的细微黄沙。
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爱丽丝抬头看了看天上的白云……云还是以往的白云,明明没什么好看的,但就是想抬头看一看——在帝都内从来没有过的,解脱束缚的感觉。
不过貌似也就这样……
“有点想回去了,怎么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妙,倒不如说此时内心迷茫没方向感。好吧,爱丽丝只是说说而已。“总之,先向前吧。”姑且定下了‘向前走走看’的目标,顺着大道,爱丽丝正式踏上冒险道路。
没有伙伴,没有亲人,属于自己的一个人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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