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传说中夜明珠(1/2)
(感谢书友:轰炸机迟到了、最爱吃布丁的打赏支持,哇咔咔,我的py已经瘙痒难耐了。)
又怎么了?
算了,李初也不管他们了。
因为忙着给黄豆发酵,上午耽搁了不少的时间,到镇里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饭点了,他得赶紧把饭肆开张,不然会流失不少的客人。
李初又单独订购了一大批的干红辣椒。
等下午客流量少的时候,没事就来剁,这些辣椒都是要混进老干妈里的。
这边把饭肆都铺开了,准备做生意了,围观的人群还没有散开,反而更聚集起来。
要是从外面看,根本就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这样可不行啊,虽然第一天人多凑个热闹,但是现在饭肆已经铺开了,而且这个时候正是饭点,要得让附近的客商都看见这里面,才能引人过来用餐。
李初观察了下,发现,这群人虽然围拢着,不过这眼神,不是瞧着地上看,就是瞧着上边看,上边就是那个活动的挡雨棚。
人群中,不少的议论之声。
“怎么可能,才两天而已,怎么变成石头了?”
“不对,不可能是石头,哪里来这么大一块石头,而且还如此平整。”
“难道,真的是初哥儿那日弄的泥土和石块不成?”
“真是奇了,老夫一生走南闯北多年,也从未见过如此惊奇之物,那日,这明明如一滩烂泥,随便一物便可轻易破坏,可这才两日不到,竟然变得坚硬如铁,坚不可摧了,实乃怪异啊。”
“何老倌,你没见过的东西多着呢,你听说没有,这李初的家中,还能聚集雷电用来照明,那照明之物叫做电灯泡,能在夜晚发出光芒,亮如白昼。”
“咦,说起这个,大家还记得那张老财把玩之物,似乎也是如此,能在夜晚发出如白昼一样的光芒。”
“忒,你懂个什么,那张老板手里的宝贝,可是采用南海夜明珠,与那非常稀有的墨玉琉璃珊瑚,用时七七四十九天方才制成的宝贝,可谓简直连城,又岂是李初那电灯泡所能媲美的?”
“哈哈,说起这个,你便无知了吧,张老财这个为宝贝,可是小初前几日抵押给他的,依我看呐,我怎么感觉这宝贝跟小初那电灯泡是一路货呢?”
“什么,你说张老财整天炫耀的那个宝贝,是小初抵押给他的?”
“听说了吗?小初得到鲁工匠的传承,这些个宝贝,都是鲁工匠一脉最新的手艺,依我看那,张老财那个宝贝,根本就不是什么夜明珠和墨玉珊瑚,而是小初自己制作的,就跟他家门口那个电灯泡一样,我看都差不多。”
“也对,小初也就欠那张老财十贯钱而已,夜明珠是何等宝贝,墨玉琉璃珊瑚那可是官家都梦寐以求的东西,怎么可能只抵押这十贯。”
人群中议论着,却没注意到,一个大胖子在后面全听进去了,一脸的阴沉。
张老财,来了。
不仅他来了,跟他合作,被称之为汝坟双奸的马老板,马氏客栈的马东财也来了。
和张老财肥胖的身材相比,马东财却是个瘦子,非常的瘦,如果脱掉衣服,简直就是皮包骨,据说这马东财早年间得过一种怪病,才导致如此的。
马东财留着一撇八字胡,眉毛低斜,鹰钩鼻,整个人感觉阴沉沉的,给人一种很阴险狡诈的感觉。
自从那日,吃过李初炒的藕片之后,张老财就感觉心了多了一根刺,反正总感觉不舒服。
当天,李初饭肆的生意火爆,超出了张老财的意料,可是,作为一个懂行的,他也知道,这其中旁人无法言语的难。
这李初,居然用雪白精盐去做菜,这简直就是奢侈好吗?
起初,张老财以为李初,这是在以本开门,只是冷冷的等着。结果第二日,这生意的火爆不减,张老财还特意,让小厮跑到李初的饭肆里,叫了一盘辣椒炒肉带过来。
如果滑炒藕片不能说明什么的话,那么这一盘辣椒炒肉,吃的张老财是五味俱辣。
盐,还是精盐,而且这个味道,自家厨子是根本不可能做出来的。
这就一道菜,张老财有种预感,自己的酒楼要光芒失色了。作为一个酒楼,最基础的是什么,不是各种高档的设施,而是厨子啊,能做出一盘非常精美的菜肴,哪怕是路边小摊,也会有人不顾身份的去品尝。
哪怕你酒楼再高档豪华,没有美味的菜肴支撑,迟早要门可罗雀。
李初,不能留!
张老财,用几年的时间,斗败了两家比他更好的酒楼,又岂能被这一个连酒楼都算不上的街头小饭肆所击败?
只是这两日,风,越来越不停歇,反而越吹越猛。
先是这家伙,挑一堆没用的废弃石块,跟泥巴搅合在一起,大家本以为这李初又傻了,当晚张老财乐还邀马东财来喝几杯庆祝。
哪知第二日早上,就传出李初,能掌控雷电,聚雷电来照明的诡异消息。
随着越来越多,越来越详细传言传到了张老财的耳朵里。
这一天,张老财都不好过了,好像是吃了什么坏东西一样,给恶心到了。
本以为就此消停,没想到这新的一天,又一个更大的消息出来了。
李初玩泥巴的那块地,不知道怎么回事,变成了一块坚硬如铁而且十分平整的大石头,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内幕的。
今天一早,张老财就叫了人,想办法去把李初弄的那块泥巴地,给搅拌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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