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狼是保护动物(1/2)
那是一只十分好看的狐狸,叶季晨打着手电筒,风吹的头皮发麻,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接着剧烈的咳起来。
然而,白狐并没有被她吓走。
在离她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它放慢脚步,静静的蹲在了原地。
叶季晨咳的没完没了,白狐并不介意般,蛮不在乎仰头看她的脸。
这是否就是那个洞里的那只狐狸?叶季晨出野外时候,也会碰见一些亲人的动物,在印北是猴子、大象这类跟人和平相处习惯的才不怕生,像狐狸这类狡猾多智的生物,很少见人类不逃走。
打着手电,对持一般,叶季晨呆呆跟她相对而视。大脑里的逻辑也快断线,白狐应该是北极狐一类,就算出现也应该是北极圈附近,天山附近的狐狸,应该是赤狐或者黑灰色……
大概是一种基因突变的白化病吧。叶季晨憋着呼吸,小心翼翼往前走了两步,白狐仍没有退缩。叶季晨依靠经验,再走近一些,白狐定定的看着她,神态自若。
灯光打过去,地上有暗色的痕迹。
是血。
“你受伤了?”叶季晨惊讶道。
白狐右侧的后腿有被咬伤的痕迹。
怪不得不走开,大概是被野狼追逐受伤,误打误撞跑到这里。叶季晨不敢随意挪动它,从大衣的口袋里拿出保温的小水壶,倒出一点温水递到它嘴边,白狐伸出火红的舌头舔了起来。
那模样真是乖巧极了,叶季晨忍不住伸手去摸了她毛茸茸的耳朵,白狐抬起眼眸望了她一眼,那一瞬间,叶季晨心想,大抵蒲松龄书中所写乃是所言非虚,怪不得世人常说狐狸精,眼前这一只可不就是吗?
叶季晨吸了口冷风,冻的入心入肺,白狐自若的举止,她倒是真怕下一秒它能说出人话来。可这担心终归是多余的,白狐发出了低沉的叫声,因为疼痛默默的低头去舔伤口。
叶季晨感到十分心疼,小心翼翼伸出手将这只不算很大的狐狸抱了起来,白狐安静极了,像知道她是好意般,一动不动。叶季晨为对方的默契又惊讶又感动,对这些野外的生灵来说,人类是他们的敌人,要取得信任难于登天。
可能是她分外幸运吧。
推开门,在黑暗里,她唤醒了赵丹。
睡的迷迷糊糊,小助理看到她开了灯,然而天还没亮,混沉中赵丹听见她小声低语说受伤什么,惊醒后发现师父完好无损,眯着眼眸道:“你不要骗我了,我不上当。”
“我捡了一只受伤的狐狸,我想给她上药包扎。”叶季晨翻找着药箱。
揉着惺忪的眼眸,小助理扫了半天,到底是看到那一坨白花花的毛皮,白狐一抬头,赵丹张大嘴巴,老半天合不拢,跟着狐疑的看着师父:“你出去上厕所捡了一只萨摩耶!”
原谅萨摩耶的原产地在阿拉斯加,在天山同样是捡不到萨摩耶的。叶季晨从床底的箱子里翻找出了医药箱,各种野外的经历让她处理突发事件游刃有余,拿出了一些抗生素类,将剂量调到小孩用,本该是称重计算,但没有称……
野生动物都有很强的自我恢复能力,抗生素类避免伤口感染,她给它打了针,有敷上一些外用的伤药,用纱布和胶带缠绕了起来。赵丹由于太惊讶,见到狐狸也过于兴奋,只能不停的拍照,把她脏兮兮的师父和那只好看的狐狸都拍进去。
忙活一宿,赵丹又拿了一些肉干喂了它。
喂到最后,白狐眼神厌烦的看着助理,再吃就撑了的意思。
“别喂了。”叶季晨拍开助理的手,把墙上的毛毡取下来一大块,在靠近炉火的地方铺展开来,拿出一床被子围裹成一个窝,将那只白狐放在中间,给它盖了一角,又嫌不够,塞了两个暖宝宝进去。
花被子一盖,露个头,助理忍不住道:“好萌啊。”再次狂拍了一阵,叶季晨才想起来自己把器材丢在荒野了,赶紧带着徒弟把东西都搬回来。幸而拍摄的星空照片非常成功,清晰极了。
这一趟旅途,收获颇多。
忙到凌晨两人才重新睡好,裹在被子里,赵丹叽喳道:“我们要怎么处理它啊?要不带着回北京,我家能养。”
“你真当是萨摩啊,我们在这儿把她的伤看好,然后把它放回去。”叶季晨反对人类干涉野生动物的生活。
“真可惜,这么好看。”赵丹惋惜道:“怪不得人家说女的长得好看叫狐狸精,它要是真是一女的,估计比范冰冰还美,妲己不知道有没有它好看。”顿了顿再往往地上的白狐道:“你知道妲己吗?你一家的,老吃人那个。”
“瞎说什么啊,妲己就是个普通妃子,都是那些男的把罪责推给了女人,丑化女人形象的,狐狸精不是也有好的吗?”叶季晨是个女权主义者兼动保人士。
“画皮?”赵丹大大咧咧道:“周迅吃人心脏呢,老师你说个好狐狸精来听听。”
叶季晨无奈,只好在天快亮的时候,给她助理讲述一个好狐狸精的故事。蒲松龄聊斋志异里有一篇《鸦头》,故事讲的是鸦头的母亲逼鸦头和姐姐化做人形在青楼中为妓,迷惑嫖客害人。鸦头良心未泯,和公子王文相爱私奔,好景不长,鸦头被老狐狸精抓了回去软禁。王文十年间寻找未果,在京中巧遇自己和鸦头的儿子王孜,王孜长到十八岁,救母而回,一家团圆。
故事绘声绘色,助理鼾声四起。
白忙活,叶季晨只好翻了身,探头望望那只狐狸,狐狸竖着耳朵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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