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春风灿烂痞子王第九十七章 雄狮的铁杆粉丝(1/2)
空中一个小小的黑点儿,慢慢的靠近,在靠近,继续靠近,接着靠近,终于啪嚓一下把宿营地的帐篷砸漏了。
正围桌在帐篷里喝酒吃肉的人,被眼前焦黑的两个玩意给砸懵了。
一个一身白衣,风度翩翩,左手鸡腿,右手扇子的公子哥用手里的扇子捅了捅焦黑的物体,“这个玩意是个什么玩意,怎么看着眼熟啊。”
黑炭头,张开嘴,露出里面的红口白牙,吐出了一口气:“你丫呸的轻安侯,小爷不是玩意。”
“恩?呀!这还真不是个玩意。”轻安侯听着熟悉的声音,立马大呼小叫起来。
“滚!你才不是个玩意,小爷是…是小爷。”赫痞子这一下几乎让屁给崩死。轻安侯他们早在四天前,就离开牧野城了,就算带的东西多走的慢,那也出去五、六百里了,感情墨菲斯托这一屁就把赫痞子跟金毛送上了回家的路。
赶紧带着同样让闪电劈的焦黑的金毛一起洗了个澡,好在这里还是咸水河的边上,要不就凭借金毛六米多长的身躯,还真找不到那么大的澡盆子。
洗完了躺在勒勒车上,身下铺着厚厚的羊毛垫子,舒舒服服的睡了一大觉,却不是知道后面找寻他的队伍跟疯了一样的铺开了望北面找,谁晓得就那么寸,赫痞子能飞到自己的车队啊。
也多亏了轻安侯这个家伙心眼多,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连忙派人骑着快马给后面的队伍送信,要不,这北面的半兽人部落不知道有多少要丧命在魔族的刀剑之下。
正当赫痞子睡的正香,一阵黑影从天而降,正是蒙茵骑着那头黑龙到了。
她看着眼前熟睡的赫痞子,这家伙的脸上和手上还带着和半兽人拼命留下的伤疤,两只春葱一样的小手,心疼的在上面摸了又摸。
赫痞子感觉到有人抚摸自己,猛的把手往回一抽,嘴里嘟囔着:“贱人别碰我。”
吓了蒙茵一大跳,心想赫痞子这是怎么?难道是怪自己没有及时制止墨菲斯托那个老顽童?
翻了个身,赫痞子的嘴里继续嘀咕着:“俺可是有老婆的人,还三个呢,俺大老婆最漂亮了,可是魔族的大公主,俺可不能对不起她。”
蒙茵听了,一下子感动的两眼泪珠跟断了线似的流了下来,一下子扑了上去,将赫痞子紧紧的搂在怀里,却没发现赫痞子嘴角露出的坏坏的奸计得逞邪笑是那么的**。
魔族的这次进攻类似经典的闪击战,在不惊动落日草原北方部族的情况下一举歼灭了北方草原的实际控制者虎族,并培养起了自己的傀儡政权,但是回程就不那么轻松了。
首先,是轻安侯的运输队不断遭到附近部族的抢掠和偷袭,虽然损失不大,但是速度被严重的影响了,虽然有数万名人类的乞活军护卫,但是灵敏的偷袭者仍是防不胜防。
特别是来自虎族的近亲,豹族的进攻,简直就像夏季草原上的蚊子一样,赶也赶不走,拍也排不净,让人焦头烂额。
现在好了,赫痞子来了,他的那群变态的大地懒骑兵们,凭着脚上的速度,没用上半天光景就撵上了原本走了四、五天的队伍。
赫痞子听完轻安侯的报告,气的一把抓过正捧着个牛头啃的正欢的金毛,骑上就要冲了出去,领着地懒骑兵们就要灭了丫的。
刚刚到来的狐惟庸想要跟着可是已经晚了,那一百多个惹祸精已经消失的没影了。
没办法只好找了一匹马向附近的猫族赶去,但愿这个二愣子没有冤枉好人。
赫痞子带着人在附近的草原转了好大一圈,也没发现豹族强盗的影子,心想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把狐惟庸这个半兽人的带路党找来当向导呢,这茫茫草原到哪去找啊。
心下烦恼,对着金毛的脑袋就是一下子:“小子你今天是找不到那些家伙,今后就不要想着吃东西啦!”
金毛委屈的哼了一声,用鼻子狠狠的嗅了嗅,忽然兴奋起来,向着一个方向冲去。
没多久果然看见一处营地,杀到近前一看,别说真跟猫有点像,感情这豹族都是小巧玲珑的样子啊,看着一个个可怜兮兮的,根本就没有强盗的样子嘛。
最起码,也得喊两声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什么的。
他们不喊,赫痞子可喊了:你们听着小爷就是大名鼎鼎的赫痞子!现在给你们唯一的一条出路,那就是!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还有我的是我的,你们的也是我的,就连你们的命现在也是我的啦!要是胆敢蹦出半个不字,赫爷我是管杀不管埋!”
刚要下命令动手,身后的带路党狐老倌终于赶到了:“赫大人住手啊!误会啦!误会啦!这里是猫族人的营地,不是豹族的,他们是我们的盟友啊!”
恩?赫痞子一听回过头去,看着气喘嘘嘘,满头大汗,骑着一匹劣马的狐老倌:“到底是咋回事,你怎么来了。”
原来,狐老倌料定赫痞子会张冠李戴带人跑到猫族的营地来,不是因为别的实在是猫族和豹族的气味太像了,而豹族的营地远在几百里外,除非赫痞子是个真正的草原通,否则百分之百的弄错,整整的这个家伙弄错了,差点把猫族给屠了,要是那样可麻烦了。
这猫族可是雄狮部族百分之一百的忠实粉丝啊,至今还在族里供奉着蒙可卡茵的牌位,当年被杀得光光的雄狮部族也是猫族去给收的尸,重建草原持续,狮吼可是离不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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