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春风灿烂痞子王第九十二章 善后的安排(1/2)
化身奸商的轻安侯早已经没了花花大少fēng_liú倜傥的劲头了,挽着袖子,扇子插在后脖领子上,裂着衣服,一样一样的看着这些可以给自己带来几十甚至上百倍利润的半兽人眼里的“破烂们。”脸上的兴奋和满头大汗,伴随着唾沫横飞的没边忽悠,真是痛并快乐着。
负责付钱的大佬杨,已经从轻安侯的兴奋里感觉到了这里面的巨大利润,这个时候往外撒钱格外的敞亮,丝毫也没有心痛的感觉,就盼着轻安侯能喊出,一个价值一根金条的收购价,那意味着至少价值上百甚至上千的利润。
他不知道那个五十个银元的水晶头骨,在中土才有一个,精灵也只有一个,这个是第三个,拍卖的话估计的值上万根大黄鱼了。
那个东西轻安侯已经决定做为送给赫痞子结婚的礼物了,这样的礼物轻大官人才拿的出手嘛。
“烂匕首一把,五十个铜板!”轻安侯高喊着,这些个土老帽连当年享誉中土的神兵鱼肠都不认得,虽然生锈了,但是几百根金条还是值得的。
“杂色石头珠子一窜,三十个铜板!”哈哈,这个可是夜明珠的手串啊,看来这上千年半兽人劫掠中土得了不少好东西啊,可惜这些土鳖根本就不识货,这下又是几百根金条入账了。
“恩?这…啊,一车烂铜头,给他五个银元吧,这铜都锈了,没啥用。那个把车也留下好了。”嘿嘿,这不是满金王国被抢走的十二圣兽铜像嘛,哈哈哈这个可是无价之宝啊。
“烂手杖……”轻安侯的眼睛里闪过一阵流光,“这个破玩意不值钱,不过本大官人看着天色也黑了,你手里的灯笼正好照亮,我个人出一个银元把你那灯笼给我吧。”
说着轻安侯自己掏出一个银元买下半兽人手里的灯笼,把灯笼上的木棍一撇,把手里的烂手杖往里一挑,正好。“唉,这个当灯笼杆整好,给我吧省的你撇了,这里还有一张演唱会的票,看你这么远给我送灯笼,就给你吧,快去一会儿结束啦。”
看着美滋滋跑进牧野城的半大半兽人,轻安侯哈哈哈哈一阵轻笑,“这小子猴急猴急的。”
转身看看瞅着自己的大佬杨,无所谓的说到,“这个灯笼就不用上账了,我看着喜欢,就当是我自己买的吧。”
说完,看了看手里的灯笼:“小灯笼啊,小灯笼,看着就喜欢,做的咋这么好看呢。”
在傍晚的夜色中没有人发现,他的目光瞟向的正是那个挑着灯笼的烂手杖。
牧野的狂欢足足举行了三天,就连没事在城外闲逛的半兽人都扭着屁股,哼哼着:“只有双旗最牛掰,没地比那帅,只有那最牛掰,要来刚快来……”
城外的双旗商品交易会也是各位的成功,半兽人都议论纷纷,别的流浪商人来到这只是卖东西或者是换东西,还是来自双旗的老子敞亮啊,竟然真金白银的买东西,你看这卖破烂的钱不仅换回来一大堆的双旗高级货。
而且这兜里还能剩下几个铜板,这下咱们也是有钱人了。哈哈要不把家里的婆娘也卖了,买两个人类的女奴隶?你看那小妞的屁股,那大腿,那胸脯真是勾人啊。
轻安侯可是大丰收啊,来的时候一万多人,人拉肩扛只有一千多辆车,回去的时候五万多人,四千多辆车,还都是牛拉的,还是两头牛带着一个小牛拉的。一部分乞活军的家人和换来的一万多强壮的人类奴隶跟着队伍回到了双旗。
十万魔族大军暂时没动,谁知道半人马会不会尾随偷袭啊,毕竟当初袭击双旗的并不是虎族的虎崽子,而是半人马。这里面要是没有猫腻鬼才相信。
六万乞活军护送返乡的队伍到了咸水河边,在狐族的地方扎下了营地,狐族将是未来落日草原联络反抗半人马势力的据点,那些认同狮吼雄狮之王身份的部族也迁徙到了这里。
乞活军全是骑兵,骑得正是原本在草原非常普通的河套战马,虽然半人马禁止其他草原部族养马,但是虎族并不在此列,不过可惜乞活军的战马都是被阉割过的,这样可以另战马更加听话。
虎族的马场在草原的东部,半人马的地盘内,这样是半人马为了防止马种外流,而每年供给牧野之城的成年战马也都是阉割过的。没有好马就控制不了草原,可惜虎不半藏这个白痴还觉得,在半人马的地盘养马,占了多大便宜似的,殊不知人家收拾他跟玩似的。
只要控制了虎族的马源,生来就是骑兵的半人马,在草原就近乎于无敌的存在,两条腿在茫茫原野能干的过四条腿,那不是战争片,那是喜剧片,还是无厘头的。
几乎原来在牧野之城的所有部族都选择了北上到咸水河附近定居,那里力双旗比较近,可以更多的通过双旗吸收整个魔域的文化,而且那里更是这个世界贸易的绿色通道,同时又有强大魔族和双旗军保护何乐而不为呢。
那位神秘的雄狮族后裔,未来的草原大汗,狮吼答应了今后保证让大家都能吃上饭,穿上衣,再也不会发生,杀子充饥的事情了,年老的半兽人也不用在五十岁的时候自杀变成越冬的粮食了。而且赫大人会帮助半兽人慢慢的将祸害草原的魔狼解决掉。
其实,按赫痞子的意思,原本想把这些部族里的人类奴隶都解放了,但是蒙茵和轻安侯一齐制止了他,现在的魔域除了精灵和双旗已经没有私人奴隶外,其它地方奴隶还是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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