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作为离婚律师,不惧婚(2/2)
证明递给法官,说道:“这份病例,是当年由原告的主治医生亲笔开具的,上面清楚的表明,在王某出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原告都不具备照顾孩子的能力,原告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这些年来,她一直都有看心理医生,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我不觉得适合抚养孩子。”凌微不动声色,说道,“审判长,我反对,对方代理人这是误导。”
“反对无效。被告代理人继续。”
凌微以为对方会从原告经济方面作文章,没想到对方居然抓住了原告精神有疾病来做文章,根据儿童保护法,法院是不会把孩子判给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监护人的。
第一场法庭辩论,凌微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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