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先易后难(1/3)
沈阳城中,最后一支忠于光明帝国的力量,正在做最后的讨论。
“对,必须去救冈千户,而且要快,不能等晚上!”
“拖得越久就越危险,也许大多数人认为野猪皮是凶狠的强盗,我却知道他是能洞悉人最深处的秘密和**的幕后蜘蛛,间谍战的宗师。他攻打任何稍具规模的城市都从不选择强攻,辽阳内部一定也是千疮百孔,如果没有因为支援沈阳丢掉大部分精锐,那么还有一线生机。现在的情况下,根本坚守不了几天。”
吴忻不仅支持老供奉的计划,还比他更激进。
他要救冈萨雷斯,但更要救沈阳城中的数万百姓:“冈千户是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们也不能为了救他耽误大事,不论能不能在白天找到冈千户,我们今天晚上就要拔掉一个节点,先从小的开始。皇上待我吴家恩重如山,我到辽东来,不是为了苟延残喘,而是为了报效圣恩的,冈千户一定能理解我,他如果在这里也一定会先完成皇上和厂公交代的任务。”
“说得太好了,吴千户,为了光明皇帝,和那个厂公……………”维尔福冈确信冈萨雷斯当然不会有这种想法,不过现在他全身心地在努力学习吴忻的演技,可惜他这个倒霉家伙的魅力和吴忻几乎是有“种族魅力差异”的地步了,而且吴忻对光明帝国的真实感情,本来就不是任何演员能表达的,他实在是缘木求鱼。
当然眼下的情况下,老供奉也无法确信他是在演戏,就算觉得他有点假,大概猜测他是在嫉妒吴忻得到了神鹰丸,所以也只是无视了维尔福而已。
老供奉对吴忻深深鞠躬,就好像对已经死去多年的李成梁和李如松一般:“吴千户真是我皇明的好儿郎,吴千户如此英姿勃发的少年郎都不怕,老夫行将就木之人又有什么放不下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我去给还活着的伙计们说说,和吴千户一起拼了。吴千户放心,老伙计们也不是孬种。”
虽然这样行动极大地加大了危险,但是老供奉还是立刻表示了支持然后去准备了。
“找一个当过斥候、杀过兽人和精灵的老家丁,白天行动,人不能多。”吴忻又加了一句。晚上可以大家一起行动,但是白天主要还是以搜索为主,人太多可能引来精灵的巡逻队。
那些特警的跑车让吴忻至今印象深刻,虽然实际上精灵只是骑着马而已,但是被骑兵部队缠上,依然是极其危险的。
吴忻等他走后,又对听了他的话后若有所思的几个伙伴说道:“我们必须在三天内解决问题,明天或者后天就是辽阳城破的日子!第七天,我们要面对的野猪皮亲自率领的大军,整座沈阳城都会被犁一遍。到那时这座看似坚固的金库就是我们的坟墓。”
吴忻多少有点夸大其词,他相信野猪皮确实命不久矣,阿斯摩蒂尔斯绝不是一个宽容的上司,失去赫图阿拉祭坛的责任,仅仅死去的洪太肯定不能挽回,野猪皮肯定也受了连累。
而且如果辽阳不破,他自然不会回来,辽阳若破,野猪皮就更无暇离开。
根据这个主线任务的奖惩数字,他认为最大的可能是代善或者莽古尔泰在第七天带着正红旗或者正蓝旗的人马来清理沈阳。
但是即使是一旗的精灵部队回沈阳来。吴忻他们要熬过最后一天也将是极为艰难的事情。
吴忻怀疑李家的金库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目标,如果仅仅想要活着也不能被它表面上的坚固迷惑了,金库这种程度的防御对付盗贼可以,对付正规军是没有意义的。
不过吴忻并不打算坚守。那么仓促地离开这个物资充足的基地就没有必要了。
迪莉雅和维尔福第一时间明白了危险。
“吴千户说得对,不能等,必须出击。”迪莉雅不经意间也用了这个世界的称呼,她根据这几次任务的经验,认同了吴忻的策略。“阿尔法不喜欢无用之人,与其最后一天作困兽之斗。不如尝试破掉幻阵,沈阳城中居民众多,还有残军混在其中,一旦乱起来,未必不能把有限的精灵军再打出去。”
维尔福也点了点头:“嗯,不能干等,那些该死的和尚让我喝了那么恶心的血水,总要让他们付出点代价。”
火锅店是大节点,寺庙是小节点,维尔福对吴忻计划的支持是有限的,但是也足以让两个新人不再发出质疑了。
过了一会,老供奉带着一个最有经验的斥候就回来了,吴忻他们也不耽搁,立刻出发了。
走到街道上,吴忻就看到整个沈阳城都非常忙碌,整个街道上到处是人。
犹如行尸走肉一般的居民都在无意识地行走,他们手中拿着自家的饭碗,乱走的同时,时不时地津津有味地在吃着里面的泥巴。
泥巴吃完了,就跪下磕头,然后去幻术节点排队。
吴忻这是第一次看清幻术节点的真正面目,和在幻境中一样,火锅店就是火锅店,寺庙就是寺庙。
只是原本散发香气的大炉子,实际上是在散发着燃烧尸体恶臭的焚尸锅。
也许是因为时间仓促,锅子架得并不是很稳固,所以那些扰乱秩序的居民是最危险的,他们对焚尸锅有一定的威胁。
偶尔有居民感知较高,但是不是非常镇定的人物,即使看破了迷雾也没有什么用,只会加速死亡。
大部分人突然意识到情况不对,往往会发出惊恐的大叫,精灵和兽人的巡逻分队就会立刻扑过来,把这些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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