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 荒夜,一见钟情(1/2)
每逢入夜,黑球荒夜便可以从卓云那里夺取身体的控制权——只要他想——但是这样一来他的气息就会暴露给毕弗隆斯的爪牙,所以他煞费苦心地说服了卓云自己去应聘女仆,选择的时间也是白天。
在白天除非卓云被人猛击头部失去意识,否则荒夜无法主宰身体,而且让卓云主宰身体的好处是不会被毕弗隆斯的爪牙发现,这在获取司马翎等人庇护之前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卓云虽然在口头上答应了荒夜,心里却有自己的打算,看在报酬丰厚的份儿上她可以去当仆人,但决不当女仆。
干完日间的辛苦劳作,约莫着司马大小姐也应该到了放学时间,卓云穿上了洗得发白的连帽运动衫,也把自己的短发稍微打理了一下,试图给招聘方留下一个好印象。
令人难堪的是,明明只是往脸上泼了点水,没有借助任何化妆品,自己的嘴唇就变得水润靓丽,散发出粉红葡萄那样的光泽,越发雕饰出女性特征,连孤儿院院长撞见卓云之后都愣了一下。
“诶?你不吃晚饭吗?现在这个时间要去哪里?”
“有一个重要的工作面试,”卓云老实回答道,“我去去就回,不过回来晚了院长你也不用担心。”
“我不担心,”院长笑呵呵地说,“卓云你是女孩我才会担心,大男人就算在外面过夜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卓云顿时感到十分心虚,跟院长点点头就走出了孤儿院,并且按照习惯不坐公交车更不坐出租车。而是用最省钱的慢跑。
连帽运动衫的好处是可以遮住自己过于惹人注意的脸庞,避免有不请自来的男人凑过来说“美女,约不约?”,她现在的心情比以往更糟。万一有哪个不开眼的男人凑过来,她不保证对方下半辈子还能不能下床。
结果还真有人不知死活,当卓云距离司马家还有十几分钟的脚程的时候,突然有一只粗糙的男人手臂向她的肩膀摸了过来。还轻佻地打着招呼:“嘿!”
卓云怒从心头起,全身肌肉瞬间紧绷,抓住这只手就打算给手的主人来一个过肩摔,然而对方的力气竟也很大,并且卓云刚一动手就求饶道:“别别别,是我!我是陈天豪啊!”
陈天豪当年和卓云在冬山一中并称“豪哥、云姐”,不过两人并没有交过手,一直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因为陈天豪自从得知卓云的真正性别之后便很注意维护卓云的自尊,所以卓云对陈天豪印象倒也不错。
卓云放开了手,陈天豪捏着自己酸疼的手腕,苦着脸抱怨道:“一段时间不见你的速度好像更快了啊……你有急事?没有急事就跟我来吃点东西吧,我请客!你看天都要下雨了……”
把兜帽摘下来,卓云果然发现天色阴沉并且开始向下滴落雨点,她出门时没吃饭又跑了好几公里。肚子的确有些饿了。
“来吧来吧,”陈天豪很热情地招呼道,手指指向街边的小饭店,“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地方,就是吃点烤串喝点啤酒,我不习惯一个人吃饭,总想找人陪我吃,今天恰巧遇上你了!”
卓云想了想,去饭店吃饭既可以避雨,避免自己去面试的时候变成落汤鸡。也可以解决腹内饥饿的问题。至少可以帮孤儿院省下一点饭费。
于是她有点脸红地跟陈天豪一起进了一家叫做“马子烧烤”的小饭店,饭店名让她有点不适,因为在陈天豪这类道上混的人中间,“马子”是对女朋友的粗俗称呼。而摘下兜帽的她几乎被所有顾客都当成了短发丽人。
“哈哈哈哈,别放不开!我可不是叶添龙那样会追求你的变`态!我在澳大利亚有个女大学生网友呢!”陈天豪几杯啤酒下肚就呱噪起来。谈天论地,狠吹牛逼,卓云才不信陈天豪的英语水平能和澳大利亚的女大学生谈得起来,说他和澳大利亚的袋鼠成了网友卓云还信。
不过陈天豪也有优点,那就是绝不会在性别方面开自己的玩笑,想跟卓云交朋友,就必须明白在卓云面前有些禁句不能说。
“你最近还在……还在冬山一中上高三?”卓云已经不记得陈天豪到底留级了多少年了。
“是啊,我准备和你一块上大学哩!”陈天豪半开玩笑地回答,并且询问卓云为什么明明被大学录取了却不去报到,好像根本就不明白“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卓云看在对方请客的份上没有计较,专心吃了10多串羊肉串,从而给孤儿院节省经费。
外面的小雨很快就停了,卓云急着去司马家面试,就感谢陈天豪的招待,打算起身离开,陈天豪一个人喝酒感觉很不尽兴,无奈留不住卓云,只好在她身后招呼道:“下次再出来喝酒啊!你不是挺能喝的吗?你又不怕喝醉了被人捡尸……”
不得不说陈天豪因为年纪较大所以也比较保守,在他的印象里,仿佛对方发现卓云是男人就会放弃到手的肥肉一样,况且卓云现在已经不是男人了。
雨后的空气变得很清爽,远方的天际出现了一抹少见的彩虹,卓云觉得这是自己即将碰上好事的预兆,于是便没有再把兜帽戴回去,就这样踏着雨后的雾气在街上慢慢行走,直至她走近了司马家豪宅对面的一间药店。
每隔几日,荒夜就要被司马翎吩咐,来药店补充一些创可贴之类的备用品,今天他在晚饭后例行来了一趟药店,经受了药店女售货员的日常yy之后,拎着塑料袋往回走,不想在出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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