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第262章 调解(1/2)
“送公安局去检验的话,这个纠纷就升级为案件了,必须到派出所立案才可以。”
吴平凡中正平和,话说得不偏不倚,但林兰妹一听却急出了一头的汗:
“立案?这也太严重了吧,不过是一点小茶叶罢了,又值不了几块钱,干嘛要闹到立案的程度啊?”
在农场里叫叫治保科不算什么,但是真要闹到派出所,立案什么的,那后果就不是林兰妹敢想像的了,所以她的语气里开始服软了。
哼,现在说是几块钱的东西,早干嘛叫得那么凶了?赵兰心想,果然,有些人想要达到自已阴暗的私人目的,竟然可以伤害一个无辜人的名誉。
“是啊,如果要送去鉴定,可以要立案的。”
吴平凡肯定地点点头。
“那吴科长,如果查出结果,真地没有我妹妹的指纹,是不是意味着林兰妹对我妹妹的名誉损害权成立?我们可以向她追究法律责任?”
“是的,肯定是这样。我来看看相关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吴平凡从随身带的黑色提兜里翻了一会儿,找出一本《民法通则》,翻到自已想要的那一页,道,“《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以公民的名誉权是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要保护的。”
“那如果名誉权受到损害怎么办?”
赵菲和吴平凡简直是一唱一合了,随着吴平凡念出相关的法律条文,林兰妹的脸色愈发苍白,心里隐隐觉得这次算计错人,踢到铁板了。如果真地送到公安局鉴定,不用说林兰妹也知道那上面绝对没有赵兰的指纹。
“名誉权如果受到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吴平凡又翻了一下《民法通则》,念道。
“呃,原来还可以要求赔偿啊?我听说在国外,麦当劳里的热饮烫了一个老太太,结果人家要麦当劳赔偿,关是精神损失就赔了三百多万美元。
这名誉权也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吧?”
赵菲问吴平凡。
还没等吴平凡回话呢,林兰妹倒是骇了一跳,道:
“什么?赔了三百多万?那不得倾家荡产啊?还好是在外国。烫一杯热水就赔这么多钱?”
赵菲说的这个故事是她前世从财经杂志上看到的,随口说出来敲打敲打林兰妹,见她当真,也不回话,只是继续用眼看着吴平凡。吴平凡知道她的意思,跟着笑道:
“精神损失肯定也是要赔偿的,但我们这的法院不会判那么多就是了,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收入嘛!十倍二十倍的什么也有可能,根据受到名誉侵害的范围、影响力等等综合情况。”
“呃,吴科长,我看还是算了。不要送到派出所立案吧,这不是一件小纠纷吗?是不是?都是农场的人,何必这么认真呢?上纲上线的不太好吧?”
林兰妹不断地擦着额头上的汗,觉得这天气怎么这么热呢,一想到万一被赵家的人追着要精神赔偿,她怎么能不着急上火呢?如果十倍二十倍工资地赔,岂不是要赔两三千块钱?
“这可不行,林兰妹,你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时,就把贼的帽子往我妹妹头上扣,你已经侵犯到了她的名誉权。”
赵菲冷冷地道,对这种为了和同事一点矛盾就嫁祸于弱小子女的女人,她是一点好感也没有。不好好借机在精神上“折磨”她一下,她不甘心。尤其是这个女人,欺负的居然是她最老实、乖巧的妹妹。
“刘桂珍,我说,咱们俩好歹同事了这么久,你也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是吧?我刚才是无意中撞掉你女儿背包的,我想,肯定是不知道谁把茶叶放到她背包里了。就当我说错了还不成,咱们别上派出所了。”
林兰妹见说服不了赵菲,转而拉下脸来向刘桂珍服软。
林兰妹牙尖嘴利,加上有个能赚钱的老公,一向在茶厂很是托大,和刘桂珍的直脾气犯冲,两个人之间相互用嘴仗交锋了若干次。没想到有一天林兰妹能在自已面前服软。见林兰妹居然向自已求情服软,刘桂珍心里顿时涌起了一阵从未有过的快感。
“我说兰妹啊,你当时乱喊抓贼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是我的女儿,你同事的女儿?她才13岁,这么一丁点的孩子,大夏天地来厂里拣茶叶,就为了能替家里多赚几块钱。
我知道我们家是穷,比不上你们有香江亲戚,能去探亲打工赚钱,我们一家赚一年,也比不上你们家赚一个月。
但是再穷,我们家也有志气,绝对不是做贼的人!
你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来找我求情是没有用的。你要求的人,应该是你伤害的对象,我的小女儿赵兰才对!”
没想到母亲刘桂珍能说出这么义正辞严、有理有节的话,赵菲听了心里微微感动着,还好,母亲关键时刻居然没有掉链子。
父亲赵民生因为本身是治保干部的身份,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但这个时候,听到妻子这么说,他也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赞成妻子的立场。
见赵家的人都这么团结,林兰妹十分尴尬,她想了一下,实在害怕这事情越闹越大,主要是她原来设想的对方没有能证明自已清白的证据这个环节脱节了。
赵兰说得没错,茶叶袋上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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