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节 帮忙(三)(1/2)
啊香和林华一前一后挑着嗷嗷叫的猪仔回家,扎着马尾的啊香香汗细冒,脸泛红晕。\[最快的更新尽在*\]
她对走在后面的林华说:“华子,过几天你带我去街玩玩吧。”
林华敞开着上衣,微风把他的衣襟吹起,清清凉凉的。他答:“你还是小孩啊,要我带去玩。”
啊香抬手擦了一下汗珠,“你们男人知道哪里好玩啊。”
林华笑道:“那你们女人上街都去那里玩啊?”
啊香答:“我们一般去街就在集市里转转。”
林华说:“买东西才去集市,玩去集市有什么好玩的。”
啊香说:“就是不知道哪里好玩,所以才叫你带我去嘛。”
林华把担子换了一个肩膀,卷起衣角去擦脸上的汗。说道:“带你去可以,但你要请我吃好吃的。”
啊香笑着说:“我请你吃米粉可以了吧?”县城里的米粉很出名,木洼村的人很少进县城,那个去了县城回来,别人问他不是问去县城干什么,而是问又去县城吃米粉啊?可见米粉对这座小县城的人们有多重要。
林华说:“不行,米粉才一块钱一碗,至少要请吃扣肉饭。”
啊香笑骂道:“我还请你上国营饭店呢。”国营饭店是县城最大的饭店,村子里只有丽萍一家人进去过。那还是家珍的弟弟家富过年的时候,请她们去县城玩时去的。丽萍回来说,国营饭店里面吃饭要写字在纸条上才有得吃。吃饭有人给盛好。啊香她们听的时候,就像听老人讲皇宫里面的故事。啊香当时还傻傻的问,如果不会写字的人是不是就不给吃啊?
林华装傻,“真的请我上国营饭店啊?”
啊香吃吃直笑,“我请你上,完了你付钱。”
“你爸是支书,你家里有的是钱,请我上国营饭店还要我付钱,干脆叫你爸把支书让给我当好了。”林华和她开玩笑道。
啊香爸这个支书有名无实,啊香呵呵笑道:“今晚叫我爸把那破公章给你,让你当去。”
“支书可是个官啊,要是在旧社会你就是官家大小姐了,我变成你家的长工了。”林华说。
啊香有点累了,她换了一下肩膀,“你见过大小姐挑猪的吗?”
“有啊,大小姐看上了长工,她来帮长工干活啊。”林华又开剩贫嘴。
啊香羞羞的说:“谁看上你了啊?我才看不上你这二流子呢。”
“哈哈,我有没有说你看上我,是你自己说的。”林华哈哈大笑。
啊香发现自己说错话了,羞得不在说话,挑着担子埋头向前走。啊香是太喜欢林华了,聊天的时候都言不由衷的透露出对林华的爱慕之心。
走到半道,林华把担子放下来,对啊香说:“休息一下吧,热死了。”
啊香也把担子放下,她检查一下猪仔,才和林华到路边的树荫下坐下来。她抓着胸口的衣服扇风,可是肥大的xiong脯把衣服撑得紧紧的,根本扇不出多少风。她对林华说:“渴死了,你去装点水来喝吧。”
林华口也渴了,他走到不远的一条小溪涧,洗了把脸,然后伏下身去咕咚咕咚的猛灌了一肚子。又摘了一张野山芋的大叶子,卷成斗状盛了一斗水,小心翼翼的捧过来给啊香喝。
啊香也不接,坐在那里说:“捧过来喂我呗。”
林华手固定着这个姿势有点酸,恨不得她快点喝。就把水递到她嘴边,说道:“帮你盛来了还要喂你,你比猪还懒。”
啊香低头去喝着这甘甜的山泉水,林华慢慢的抬手将就她,喝到一半了,林华一不小心把野山芋叶弄破了,水洒了她大半个胸口。白色的衬衫和皮肤紧贴在一起,瞬间变成透明的。粉红色的ru罩上面露出的半边肥嫩的naizi,就在林华眼前剧烈起伏。像两座高高的山峰屹立挺拔。那深深的幽谷深不可测。林华看呆了。
啊香见他眼勾勾的直盯自己的xiong脯,连忙转过身去,害羞的说到:“看什么啊坏蛋。”
林华忙说:“我不是故意的。”
啊香一边拧干衣服一边说:“我又没有说你是故意的。”
“那我故意的你给看不?”林华痞痞的笑道。
“有什么好看的啊,你自己都有。”啊香小声的说。
林华见啊香并没有生气,胆子大了起来,“你的大,好看。”
“我的好看还是巧英的好看?”啊香说完这句话时自己也吓了一跳,自己怎么会说如此露骨的话来。其实她只是想听林华怎么回答,看看自己在林华心中的地位到底怎样。
“当然是你的好看啦。”林华看着啊香的后背,那圆鼓鼓诱人的屁股,真想伸手去抓一下。他的内心还是觉得啊香的**好看的,如果是人在瘦那么一点,在高那么一点就完美了。
啊香听了心里像是吃了蜜似的,嘴里还是说:“骗人,谁不知道你喜欢巧英啊。”
“没有,谁喜欢她了,刁死那么刁。”林华口是心非的说,或者是他不想承认喜欢巧英吧。要是任他选的话,他肯定选巧英,只是这巧英一点也看不上他。
啊香转过身来,脸红扑扑的,就像是过年时啊凤小店里卖的红苹果。她笑道:“巧英哪里刁了,我不觉得。反而我觉得她挺好的,人又漂亮,又勤快。”这种时候啊香竟然说起情敌的好来,女人,真是琢磨不透的动物。
林华一时答不上巧英哪里刁来,他把手搭在啊香的腰肢上,“她就是刁,没有你一半的温柔。”
啊香身体微微一震,连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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