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采购(2/2)
额272万海关两。德国曾是向中国输出军火的头号国家。1911年至1913年间,从德国的军火超过中国输入军火总值的60.8。除此之外,由于清末民初基于革命、内战等国内原因,对进口军火的需求量越来越多,革命党人、南北方政府、各省军阀都以走私、偷运等各种方式,大量进口数量相当的外**火。近代中国经营进口军火的贸易洋行,主要集中在上海和天津两地。据史料记载,上海在1843年至1846年间,洋行数目由11家增至25家。其中销售进口军火的洋行主要有地亚士洋行、麦登司洋行、新泰来洋行、拿能洋行、马德隆洋行、琼记洋行、太古洋行、泰来洋行、德生洋行、香港南利洋行、美国纽约“林明敦”制造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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