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1/3)
国内对于保险行业的划分和香港略有不同,国内主要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两大类。
在九十年代之前,全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一家保险企业。后来中国人保在九十年代,把其在国内的资产拆分成了两家新公司,分别是经营财产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经营寿险的中国人寿。
当然,后世的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虽然名称上一直没有改,但早就重新实行了既有财产险、又有寿险的混业经营。
香港对保险业务的划分,和内地稍有区别,通常分为一般保险业务和长期保险业务两类。
一般保险业务主要是指保期不超过一年的险种,比如车险、水火险等财产险的保费基本都是一年一交,而人寿险则是典型的长期保险。
民安保险作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外全资子公司,主要在香港经营以水火险为主的一般保险业务,并未涉及人寿险等长期保险业务。
“各位领导,新中国成立后有一句口号,叫做‘农民有土地,工人有劳保’。但是工人的‘铁饭碗’,远比农民手里的土地更让人羡慕。
因为农民的土地随时可能因为水灾、旱灾、蝗灾而绝收,但城市里的工人吃饭有口粮,看病能报销,退休有工资,各方面的保障远高于农民。
早在1957年,中国就通过了《劳动保险条例》,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95的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随着中国近几年提出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一类在新中国过往三十年历史中,从未有过的新型企业开始出现了,那就是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在传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以退休工资形式发放的养老保险金,是用企业费用的形式来支付的。
但据我所知,全国各地目前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对职工未来的养老保险安排,都未做出任何具体的描述。
至于特区内所独有的外商独资企业,以南头出口工业园内刚刚招揽的那五千名工人为例,特区政府和国家甚至连他们的工人身份都没有承认。
这些人名义上被称为工人,实际上却依旧顶着原先的农业户口,自然更不可能享受工人阶级应有的劳动保障福利。”
深海市委的一间小会议室里,周阳正对着一众市领导侃侃而谈。他这次是被特区政府邀请来,为深海市保险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实际上说得更直白一点,其昌保险之前向深海市政府提出,希望能与民安保险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共同开发深海特区的保险业,但民安保险方面对这个提议并不情愿。
于是深海特区希望周阳能提供更充足的合资理由,让深海特区方面可以说服省里和中央高层。否则其昌保险进军国内保险业的愿景,就只能暂时作罢了。
“周先生对国内社会保障方面的了解,比我们这些共/产/党/人更加深刻,这值得我们这个干部惭愧和深思。”特区的一把手对周阳点了点头,感慨地说道。
“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之所以还未涉及养老保险领域,是因为这些新兴企业工人的年龄结构,暂时还不会产生这方面的压力。
比如我们南头出口工业园招聘的工人,大都以20岁左右的青年人为主。退休和养老保险,对他们还是一个很遥远的话题。
但是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由企业来为职工未来的养老保险兜底,存在着一个严重的弊端。那就是企业未来的经营如果发生异常,破产倒闭了怎么办?
国有企业自然有国家进行兜底,但像中外合资企业就算生产经营一切顺利,还要考虑合资年限的问题。
比如现在许多合资企业的合资年限为30年,现在工厂招聘的大都是二十几岁最具活力的年轻工人。等到三十年后,这些工人燃烧尽自己的青春,开始步入需要退休的老年生活。
结果合资期限到了,外资带着这些赚的盆满钵满的利润,拍拍屁股走人了,原先那些员工的退休工资又要由谁支付?
如果这些问题是由中方的企业负责兜底,那么之前合资期的利润分配上,是否给予了中方足够的补偿?
特区相比于国内其他地方的一个优势,就是这里是一张全新的白纸,各方面的掣肘会少许多。
所以我觉得特区政府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完全可以参照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比较成熟的案例,做一些全新的尝试和探索。
比如欧美国家的全民养老体系的普遍做法,是在员工每月的薪水中按一定的比例,划扣一部分进入个人的退休基金账户,再由专门的投资经理负责资金的增值保值。
这样的好处是劳动者不必去赌几十年后,自己原先工作的这家企业还存不存在,有没有能力负担自己的退休工资。”周阳继续说道。
“周先生的一番话可谓是振聋发聩,改革开放本身就是我党前所未有的一次伟大探索。中央成立深海特区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把这里建成了一块改革的试验田。”一把手再次赞扬了周阳的发言。
“在这方面,我觉得其昌保险相比于民安保险是有巨大优势的。首先,民安保险在香港以经营一般保险业务为主。
他们对对长期保险业务并未过多涉及,而养老保险显然属于长期保险的范畴。以美国前几年推出的企业年金计划为例,其资产的投资管理要求,和寿险资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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