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启程(1/1)
虽然王维与王之涣的关系并不密切,不过这并不妨碍王维小小的帮王之涣一下,于是他愈发真诚的对王之涣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为季凌兄送上一份程仪吧。”
王之涣见王维语气确实真诚,况且他白身一个,也没什么可以被图谋的地方,所以犹豫一下后便点头答应了,说句实话,他确实囊中羞涩,否则以他的性子,断然不会参加这种商人邀请的宴会的。
这个时候不少诗人都纷纷写出自己的作品,希望可以得到王维的欣赏,恍然间,王维才发现,自己似乎在不经意间真的变成了大人物,因为以前的自己,也是通过写诗,希望得到权贵们的欣赏,从此青云直上。
想到此,王维不由佩服王之涣的人品,若是别人看到王维这么欣赏他的诗,肯定就顺势与王维攀交情、打蛇随棍上了,而王之涣最后的选择,却是离开长安去凉州,可见他确实是个宁直不弯的人。
不得不说,这样性格的人,虽然值得敬佩,却总是比较难混的。[
而其余诗人写出来的诗,都要比王之涣的稍逊一筹,就算是号称“七绝圣手”的王昌龄,现在也还稍显稚嫩,也就李颀写的一首
为了能够更快的到家,王维的一切都从简,平日里的穿着倒像是个游侠了,因为他觉得穿上官服未免太招摇,如今他的名声,也算是从长安传出去了,谁都知道王维这个诗才让人惊艳的年轻人,还考中了进士。
前途看起来如此远大的年轻人,那些地方官自然也要拉拉关系,说不定以后还会用到对方呢,官场上人脉实在太重要了,人脉强大的人,做起事来都事半功倍,反而那些能力强,但交际不行的官员,一辈子就只能当个小官。
至于马匹,王维当然也不会选择金仙公主所送的汗血宝马,那太过引人注意了,这个时代看起来很美好,实际上有的地方都很乱,保不准路上遇到什么强盗土匪,若不是王维急着回乡的话,一定会带上几个护卫的。
不过王维现在的这匹马,自然比他来这长安时的要好多了,速度虽然不快,但耐力不错,可以保证王维持续赶路。
一人一剑一马,就这样出了长安城,回首一望,不少相熟的人都在城门口相送,朝霞满天,在晨曦的照耀下,极具古风的城池就这样渐渐远去。
王维有种莫名的感慨萦绕在心头,他忽然觉得这样的画面充满了诗意,可惜自己并非因为贬官而离去,否则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可以酝酿出一首包含着各种愤懑的诗歌,这种只要牢骚发的好的诗,其实也挺容易名垂千古的。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内力、武功,但王维依旧觉得现在的自己很有独行剑客的风范,他觉得自己的打斗能力应该还是比较强的,怎么说也是自幼学习杀人剑术的人,还曾一人一剑杀退狼群,现在想想,王维都有些佩服自己当时的脑袋一热的行为。
当初因此而结识贺知章,也算是王维的幸运了,因为贺知章的名气很大,而他说欣赏王维,就一下子增加了王维的名气,还特意设宴让王维展示自己的才华,不得不说,这个世上有才华的人很多,但能够拥有展示才华的舞台的人,却很少。
增加名气的作用对科举来说自然不用说,能够中进士的,自身的实力是一方面,人脉是另一方面,还有一方面自然就是名气了,只有三者完全具备的人,才可以稳中进士,所以说贺知章对王维的作用很重要。
俗语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维行了一个上午的路程后,天空中就下起了稀稀落落的小雨,还好这早春的雨不似夏日那般奔放,偶尔沐浴在小雨中前行,却也别有一番韵味。
在路边恰巧又遇到一个牧童,王维很随意的问他何处有最近的酒家,毕竟这雨好像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如果再大一些,在雨中行路就是诗意,而是犯傻了,牧童向一个村落一指,说是杏花村。
王维不由一怔,忽然想起杜牧的一首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不过此刻却不是清明时节,否则自己的这番遭遇,倒是很像那位“赢得青楼薄幸名”的浪子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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