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新手上路(1/1)
接下来的几天所长还在开会,我们继续学习培训。
文书邱士良给我们拿过来50多份档案,让我们参考学习。
档案是一种最原始的记录材料。
辖区发生过的事件、案件,被打击处理的人员和违法犯罪的经过、情节,各种法律文书,都藏在小小的档案袋里。
我们还根据已有的材料,练习审讯笔录和旁证笔录的制作,提高记录速度,运用好通用的速记符号,熟悉当地语言。
我的阅读能力比较强,把档案都看了一遍。
记得案卷封面的案由一栏,最多的是敌特,其次是盗窃。
记忆最深的是二个案卷,一个案卷写的是反革命,里面的材料按现在的评判是通奸的内容。
案卷当事人是一个在大徐区粮管所工作被抽调到农村工作队成员,证人是是一名村妇女主任,老公是已在部队服役的战士。
派公饭过程中两人发生了关系。
举报信、审查笔录、证人证言、综合材料、判决书非常齐全。
特别是问话和细节描述非常具体。
第一次接触这种内容,感觉对未满18岁的我,受到很大的心灵冲击。
初中时,放学后学习组期间,同学乐彩珍曾经给我看过“在那遥远的地方”的手抄本,看了都有点不好意思。
二者之比,相差天与地。
还有一个案卷写的是投机倒巴。
一个农村妇女把自家养的二只鸡卖到邻近公社的集市里,没有所在公社的证明。
我回想起大哥几年前把自家鸭子产的蛋,利用撑运输船之机,在大巨市场售卖时,被工商所没收的事情。
我想起大哥回家流泪诉说的情形,突然非常同情这位妇女。
不过这些档案记述的时间都是很早的。
所里没有配备车辆,也没有摩托车,应该是新建派出所的原因。
交通工具主要是自行车。
我和钟志国两个人不会骑自行车,饭前饭后,学习之余,包括晚上时间都用来练车。
钟志国来自嵊泗县绿华岛,他说整个岛上也就是全公社没有一辆自行车。
但他时常讲到东方第一灯塔在他的家乡。
我在入伍前一年在小姑家练过一程,当天就会了,不过还是练得很晚,我认为这是必须过的关。
老兵都自告奋勇帮我辆扶住后座,防止摔倒,累得气喘嘘嘘。
徐干事看我们练得起劲,也过来凑热闹,手里拎着热水瓶,表演单手骑车。
我暗自给自己鼓劲:“还要加油!”
晚上,大家都在电视室看电视,我在蓝球场不停的转圈。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