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mpire State of Mind(1/2)
“你们好啊,喔,出现了一个我没想到会来这里的人。”练习室里,王嘉耳送别上一组《artiateofmind》组,然后他一眼就看见了叶青。
意料之外的人选。
“是吧,我都没有想到我自己会选rap。”叶青笑着回了一句,不过玩笑过后,他也解释说自己想给观众新鲜感。说他如果一直唱歌的话,可能展示给观众的东西就比较有限。
对此王嘉耳表示...
“你说得对。”
一番交流,大家这才进入正题。
“来,也许你们愿意唱一唱原唱的版本。”王嘉耳稍稍正色,开启教学模式:“还是说,我们直接来节中文的版本。”
“我想试试!”
叶青举手。
节目组rap版本,只有副歌的时候保留英文。叶青本来就想给节目组提提意见,眼看现在有机会就赶紧往前一站。结果他看着车旁边的现场导演无动于衷,完全没有播放伴奏的意思,叶青只能直接来了:“yeabrooklyn
noa
rigodeniro
buti’llberever...”
现场唱了一小段,叶青的一开始稍稍有些生涩,但很快调整过来——哪怕没有伴奏他也不虚的,就是少了点效果。
而在专业人士眼中...
王嘉耳先是整个人一顿,然后面露惊讶——这不是节目效果,因为他本来只是抱着让选手试试看的心情,结果没想到叶青唱得不错。
不为别的。
他唱英文rap确实就有那味儿了,还不是纯模仿的感觉。
...
叶青敢唱原版的原因,有很多。
首先他的英文水平显然是不错的,不是那种发音不行的选手。然后必须说一句中文说唱和英文说唱,因为某些比如音调之类的原因,所以有时候不能算一回事:英文rap相对自由一些,但就更看选手自己的风格发挥。
这些都会体现在rapper的flow里:
而所谓flow,其实简单讲就是唱歌词的方式、发音音调、断句还有语速,甚至包括自身嗓音特点结合等等,当然也可以更简单地理解为“演唱者把词和节奏结合起来的方式”。
你可以是阿姆。
可以是gai。
当然也可以是“蛋黄的长裙,蓬松的头发”,这个在某种意义上无所谓好坏...
只要有自己的风格,独特的风格。
叶青就很不错,王嘉耳很认真的听完,认为这是他今天收获的一个小惊喜,虽然他的说唱里面也有不成熟的地方,但这不就是rap导师存在的意义么?
“很好,我很喜欢。”
一段唱罢,王嘉耳用他特有的那种嗓音评价:“youkno?我觉得你最好的部分是你很有自己的风格,还有情感也很到位。”
叶青稍稍放心下来:“谢谢。”
王嘉耳也顺道了个问题:“那你是怎么理解的这首歌?”
“我其实刚才有去熟悉jay-z写这些歌词的一些背景,每一句都尽量把握情绪。”
叶青是有思考过的。
哪怕做了比较冒险的举动,他也会尽量把冒险往低风险走:“所以我知道第一句jay-z年轻时住在纽约brooklyn的贫民窟。然后第二句是多年之后,他努力住进了tribeca,那里是比上东区还有昂贵的富人区。至于jay-z第三句提到的deniro是罗伯特·德洛尼,和他做了邻居。”
“但我觉得最重要的点,是要落到第四句:jay-z的意思是虽然我离开了贫民区,但我从没忘记我从哪里来,忘记本心。”
...
一句一句理解歌词其实这是很多人比较难做到的,何况是这么一小段时间。
不过叶青也解释说:
他其实比较早就接触这首歌,然后所以才了解的比较清楚。
算是讨了个巧。
“平时听的也是你的积累,很好的。”
说到这,王嘉耳和叶青两人心照不宣没有多聊接下来的部分——因为jay-z虽然也是知名rapper了,但你要知道在米国这些rapper,来自贫民窟然后他们的发家史可能就是...
weed,甚至更严重。
并且对于漂亮国相当一部分rapper来讲,他们不但不会觉得有啥,甚至还会在歌词里带着“炫耀”的口气展示出来——这是一种不少见的现象,在米国这种国家甚至成为了“资历”。
比如他们会在歌词里展示自己曾经的活动地点,以显示真实性。
他们会写自己的制作过程。
知名歌手关于这种东西也不会真的整首歌都是这个,无非就是我在哪干嘛这种说一嘴。
所以,最后最重要的是“爷虽然以前啥都不是,但是爷现在牛皮了,我和那些大人物在一起混了但我内心依旧向往着旧街区。”
嗨,就那样吧。
总之叶青的英文rap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认可,他可以尝试继续用英文来说唱。只是中间这部分歌词需要改一改:
原版的肯定是不能要的。
写点别的东西比如努力过程,这种东西肯定是可以写的;成功前后的待遇,感慨,会有这种态度出来;包括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距,肯定不只是街区上帮派的那些事情。
叶青甚至觉得:
只要紧扣rapper追梦的心理历程,这样写出来外在的东西,其实都不会太差。
...
叶青的部分结束,还有其他人的部分:白柯、朱星杰还有徐圣恩都是能唱rap的。
每个人都各自唱了一遍。
王嘉耳给大家都予以鼓励和指点:不过他也很谦虚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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