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1/2)
傅珩抬眼,轻声道“陛下近日繁忙,怕是累坏了身子。”
皇上古怪的笑起来“爱卿现在可是又是一副为寡人考虑的可怜样子了,若是叫旁人看来,保管说你傅珩一心为主。”
傅珩立在那里,眼睛里一片冰冷,他鼻尖嗅到一股熟悉的酒味,因此他只是说“陛下喝醉了。”
皇上还想再说话,傅珩却已经一拱手准备告退了,“既然陛下身体抱恙,那臣便告退了。”说完,他也不等皇上再开口,已经弓腰倒退着到了门口,再转过身直接开门出去了。
陛下气得直咳嗽。
今日又在下雪了,虽说瑞雪兆丰年,可普通老百姓却是有可能连这一场大雪都熬不回去的,陛下不上朝的日子虽然只是三日,可是早已沉湎酒色不理政事,每年到了年关都会有很多其他地方的难民来京城避难。
今年……恐怕是因为实在太冷了。
回到北镇抚司,姜芜便迎了上来,她心里头还记挂着李府那个叫夏草的小丫头,因此傅珩一回来她就迫不及待的附在傅珩耳边,将事情原委全说了。
果然——傅珩蹙起了眉。
姜芜眼睛一亮,心想你果然也觉得蹊跷!
接着,傅珩黑着脸,把姜芜攀着他的手臂一点点掰下来。
“男女授受不亲。”他黑着脸道。
姜芜愣了一瞬,行叭,理解理解,入乡随俗。
两人一道往正厅走去,傅珩双手负在身后,在听到姜芜说那具尸体恐怕用了手段保鲜时,他脚步顿住了。
“你说,李府的丫头死了,并且用了手段保鲜?”
姜芜不知所觉,呆呆的点点头。
其实她也觉得这一点特别奇怪,因为给尸体保鲜这个手段,通常是凶手想要保存尸体,或者不想让别人发现死者的身份。
但这两点,在这个凶手身上,都恰恰相反。
他并不怕夏草的身份被人知道,所以就连她身上丫头的衣服都没有换掉、他杀了人之后,确定尸体并没有腐烂,就直接将尸体扔进了湖里?
姜芜前世也处理过变态的案子,在这样的案例中,凶手通常对死者的心理投射会特别强,就比如有些凶手喜欢将死者打扮成芭比娃娃之类的,一般都是为了收藏,甚至财力凶厚的话,还真的会专门造一个地下室来保存他的“藏品”
傅珩道“死者的正确死亡时间应当是一个月前,而被抛尸是在三天前。”
三天前……三天前发生了什么?
姜芜猛地回忆起来,三天前她刚刚穿越过来,而李娇娇……死在了这一天。
也就是说,非常有可能,这个凶手先是在一个月前潜入李府抓了一个丫鬟,直接将其掐死,掐死之后试着用手段保鲜,确定保鲜是可行的之后,他就在三天前,将尸体扔进了李府的湖里,再杀死了李娇娇。
李娇娇早在一个月前就被盯上了。
假如再联系上曾薇的案件,那么凶手的顺序应该是这样的——
他早就盯上了李娇娇,但是没有把握,假设夏草就是凶手的试验品,那么他的确有可能对李娇娇抱着不一样的情感,他怕不能一下完成,于是先杀了夏草用来练手,他在观察防腐效果的途中,在曾薇回府的那一天将曾薇掳了出来。
五日后,他杀死了曾薇,并抛尸在小树林。
再过几日,他将夏草的尸体扔进李府的湖里,又杀死了李娇娇。
如果按照这个顺序去梳理……
傅珩说“凶手有一处独栋的房屋,这处房屋的位置应该不会离小树林太远,并且他和李、曾二人都认识,尸体上没有反抗的痕迹,是熟人犯案。”
姜芜接话道“他虽然是一名男性,但是那方面是有缺陷的,并且从他抛尸夏草,但不小心让夏草的背和地面摩擦了很久,因此可以判断他力气也不大,可能不会武功。”
“大人…我若能找到一个月前凶手抛尸夏草的脚印,再加以拓印,说不定可以推测出凶手的身高和走路习惯。”
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很难,一个月前的脚印基本不可能完整保留,更何况连日大雪,就算有再深的痕迹也会被掩埋。
……
再次去李府的时候,姜芜甚至能感觉到他们并不欢迎自己了。
李卓更是不耐烦“大人,鄙人虽是市井小民,可做生意的怎么也扛不住官府见天上门,鄙人女儿和侍妾的事都已经了结,还望大人高抬贵手。”
话说的客气,表情就不怎么客气了,这几天的事本就令人惆怅,傅珩见天上门,说是查案,可李娇娇和容佩不都准备下葬了?
锦衣卫天天上门,怕不是上达天听,要针对李家了?
傅珩一撩衣袍坐下“不必紧张,例行讯问而已。”
李卓虽然恼怒,但也确实没有办法,只得憋着一肚子火好声好气将人请了进来。
这一次姜芜看见了一个之前从未见过的姑娘,怯怯的站在柳姨娘身后。
那姑娘约摸十五岁,生了一张圆圆脸,杏仁眼,瞧着不像柳姨娘那样娇媚,倒是有几分可爱。
因着外男不得入内宅,所以和这位姑娘的谈话是由姜芜单独进行的。
那姑娘叫李喜,是柳姨娘亲生的女儿,平日里和李娇娇关系只能算一般,但是她死了,也是难过的。
“你姐姐平常都喜欢去哪些地方玩?平日里可有与外男接触过?”
李喜先回答了前面那个问题“她平时很喜欢出去玩,经常约着和她那些手帕交泛舟湖上,至于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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