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1/1)
去了文化宫,跟着大家一起训练的好处就是,玩儿的东西多了。毕竟是小学生,能坐住的时间不会太长,老师也不会在假期逼着学生做题太久。
这里有武术班,手风琴班,绘画班,素描班,甚至是葫芦丝班,竖笛班的,总之千奇百怪的就对了。
乐器是没办法偷师的,即便是再眼热也只能看看就算了。
剩下的绘画,素描,武术这些的都是可以蹭课的。
虽然是站在外头或者是教室的后边儿,不过老师不会刻意地赶你走的,只要你别影响人家的上课就好了。
当然英语班这种洋气的课程是不会让他们偷听的。
可即便是这样,奥数班的孩子没几天对着二十六个字母也是朗朗上口的,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难度。
家长,老师的将英语这种东西太过神话了,其实还没有他们奥数难呢。
费栋也同样表示赞同,一门语言,或者说英语能在世界上运用的范围这么广,除了殖民统治之外,也是因为英语的容易学习,容易推广,像汉语这种,学起来太痛苦了。
费栋对着英语的兴趣不大,能应付考试,能和人交流就好了。
当然,他们一起的这一群小伙伴儿们也是同样的心思,鸟语学个什么劲儿呢?我是中国人呀!
听着大家这般抗议,费栋笑的贼兮兮的——
总之,希望他们好运。接下来,就是全面学习鸟语的年代了。
像他们这种小县城,小学是没有这个条件的,上了初中才开了英语课程的,倒也不着急。
一个暑假,补课上了二十天,剩下能玩儿的日子也没有多少了,况且除了暑假作业之外,还有奥数老师发的卷子呢,每天一张,题量也不大,十道题而已。
听着是没多少,然而对于要浪的小学生来说,这是个苦差事的。
当然,相较于语文老师布置的日记来说,强多了。
三年级了,开始写作文了,简直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每天的日子都是干巴巴的,哪里来的乐趣?
所以为了编日记,他们真的是将所有的脑洞都开发出来了。
到了最后,大家觉得还是写读书笔记好了,一二百字还是能编写下来的,正好不会太多,也不会少。
费栋倒是没有这个烦恼,他的日记一直都是班上语文老师读的范文,即便是再小的事情,费栋写出来也是让人忍俊不禁,津津有味儿的。
到底年纪小,看东西的视角和其他孩子不同,所以带着几分童稚的意趣,总之,刚结婚,想要生孩子的语文老师就觉得自己将来的孩子会是费栋这样的。
对着他的偏爱简直是明目张胆的,费栋的日记也经常地在各班展出,正是因为沾了语文老师的光了。
这也导致了费栋即便是面对暑假作业这种东西,也不好敷衍的,万一老师认真地瞧了呢?
到时候丢人的可不就是他了?
如今的费栋可不想毁了自己经营的人设,毕竟他越优秀,以后的待遇才会越好呢。
想要孙小米一直跟着自己去更好的学校,孙红一直轻松陪读,他能指望的就只有自己了。
费建德的那点儿死工资就是他们一家子的吃喝都成问题的,也怪不得孙红不想给家里的地直接地承包出去,非得要折腾一季的庄稼。
有了地里的这些收成,即便是家里没钱,可也不会让大家饿着肚子的。
孙红打的是这个主意,费建德心里挺不好受的,自己没本事,怪得了谁呢?
放假了,费建德特地从家里回来,给儿子捎回去,除了衣裳和书啊,卷子的之外,费栋还带了点儿礼物,是给爷爷奶奶,妈妈和孙小米的。
至于大大家的其他人,他一个小孩子,顾不上那么多的。
费老头和费婆子对着孙子送上的棉布手套果然很喜欢,虽然只是一双手套,可也是孩子的一片孝心啊,如今正是收庄稼的时候,有双手套可不正经用的上呢。
孙红除了手套之外,还多了一双胶鞋,下地干活儿的时候穿着舒服点儿,孙小米就是人家现在城里女孩儿流行的扎头发的头花儿,一圈儿劣质纱的那种,虽然费栋觉得挺一般的,然而在村里却是头一份儿,让孙小米出尽了风头。
费建德稍微地有点儿吃醋,怎么家里人人都有礼物,唯独他没有呢?
这个别扭还没地儿说去,只能自己在肚子里憋着了。
费栋也没在意,后来还是孙红说了出来,他才恍然,那几天他爸是有点儿不正常的。
费栋觉得自己以后真的是要注意一些了,一视同仁的比较好。
这也怨不得他,手头上没钱,就是这样艰难的,他买东西的这些钱是平时省下来的生活费和学校给的奖励,用完了就没了。
所以只能这次委屈他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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