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奇绝”(2/3)
的师傅可以违心的欺骗自己的眼睛,但却无法蒙蔽吃饭吃菜的食客们的千百条舌头。细切粗斩后,再经过充分的搅拌,才能使得肉保持适当的空隙和刚好的黏性,这样才算是尽善尽美。
马文超自是懂得这个最为粗浅的道理。
他若是愿意糊弄人,那想吃他一口饭菜的,都可以从草原王庭排队到东海之滨。
三套鸭刘睿影有幸跟随天目省巡蒋崇昌大人外出在中都城里公干时吃过一次。
所谓三套,实际上是一支麻鸭,一只野鸡,一只菜鸽。
而后将麻鸭、野鸡、菜鸽放血洗净,整料去骨,如滚水中略汆定型。
捞出沥干水分后,将鸽子顺着麻鸭的放血口塞入,并将备好的辅料什么冬笋、蘑菇、火腿丝等放如野鸡肚内,用针线缝合。
如此,便能再次入锅慢炖,一个半时辰后,可见汤色澄澈,肉质酥而不烂。
在这个档口,马文超却是将狮子头加入汤中的,但之让其熟到气氛火候,去除肉腥气便好。
等锅内食材全部自然冷却后,他便将三套鸭剁成整齐的小块,将狮子头重新用勺头的弧度碾成泥状。
米饭是昨天蒸好的,放在地窖中隔夜。
对于炒饭都说,隔夜的米最好。
刚蒸出来的米饭,未免有些过于潮湿,互相还粘连在一起。炒饭最重要的口感,便是米粒混着辅料的香味在嘴里互相独立的同时却又能统一在一个主题之下。
隔夜的米饭,水汽挥发,米粒之间露出了有应有的空隙,外表干燥,口感就会富有弹性,以此带来嚼劲。
马文超把“狮子头泥”和隔夜的米饭均匀的搅拌在一起,保证让每一粒米的外部都包裹上一层厚薄均匀的肉泥。
接着便起锅烧油,放入葱、姜、蒜烹锅,还有他自己秘制的酱料,以及白酒。
他身子朝旁侧让开了两步,露出身后一辆木质推车。
做工有些笨拙……四个轮子中,右前方的那个还是歪的。
这辆推车和祥腾客栈以及马文超的身份都太不相符,都说好马配好鞍,身为祥腾客栈总点的主厨,请南阵用金丝木做个推车也毫不为过。
“手有点笨……见笑了……”
马文超不好意思的抠了抠头说道。
他也知道自己这辆推车着实有些上不来台面,奈何整个祥腾客栈中只有这么一辆。
其他菜品上桌时,都有专门的活计,端着个大托盘,一口气上三五个菜不成问题。
但马文超不喜欢端东西。
或者说只要是让胳膊受累的事他都不愿意做。
厨子的胳膊与剑客刀客的手一样重要。
手里握着勺,才能被称作“掌勺人”。
但真正用来掌勺的不是手,而是胳膊。
肩膀处发力,带动大臂与小臂,手腕僵直不懂,宛如一个钉死的架子。只有这样挥动炒勺,才能最大限度的翻动菜品,让其受热均匀,尽早出锅。
爱剑的人肯定不愿意用剑去砍柴,而喜欢吃的人也不会闭上嘴巴,马文超的胳膊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已经成了他最为的独特和珍惜的东西。
以马文超现在得功力,什么样的食材需要多少火候,挥动炒勺半下还是几下,早都了然于心,可入骨血。
切细斩粗的活儿,谁都能做,无非是经验不足,快慢不同而已。但对这火候的掌握,可不是那么简单。
刘睿影也曾对做饭心生向往,奈何他在这一道上着实没有任何天赋,因此只好作罢。
马文超将一个扣着盖子的大盘端上了桌,接着又拿出了两只骨瓷小碗,两把骨瓷小勺,两个骨瓷酒杯,分别放在刘睿影和叶雪云面前。
这些碗、勺、杯,都是胎胚极为轻薄的骨瓷,没有釉面,也无任何纹饰绘画。
“餐具干净了才能体现出饭菜的丰富与可口。”
马文超说道。
刘睿影点了点头,很是赞同。饭是用来吃的,餐具是只是吃饭的工具罢了。有些铺子,却是将餐具以及店内的摆设置办的花里胡哨。 每次看到这样的店家,刘睿影都觉得颇为无奈。吹毛求疵之人,大有所在。喧宾夺主,舍本逐末之徒也未曾见少。
吃饭到底还是个饭字,好看的餐具并不能顶饱,也不能让饭菜变得更加好吃,只会加倍收银子,让你两顿饭钱吃成了一顿。
即便拥有万千方向,但正确却是唯一的。就好比树干上的枝杈虽多,可最主要的根系只有一条。
揭开盖子,更加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叶雪云甚至张开嘴,大口喘息着,好似这香味已经噎住了她的鼻腔,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马文超手拿盖子,在这一盘炒饭上来回轻轻的挥动了几次,继而放下盖子,拿起一只长柄勺,死死的盯着桌上的炒饭。
待大股热气散去,还剩下微弱的几缕时,马文超忽然瞪圆了眼睛,喉咙里情不自禁的发出一阵“咯咯”声,像是笑,又像是在哭。
刘睿影都有些毛骨悚然之感,更不用说叶雪云。
这小姑娘竟是抬起屁股,从对面跑到了刘睿影身后,死死抱住他的腰身,将脸埋在他的背部,浑身筛糠般抖动。
刘睿影还未来得及反应,马文超便将手中的长柄勺伸入炒饭中,犹如剑客出剑般,一个起落,慢慢一勺炒饭不动神色的落入刘睿影面前的骨瓷碗中,略微高处碗沿大约半寸左右,形成了个极为好看的弧度。
炒饭中混着火腿、鸡蛋、蘑菇等等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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