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羊肉泡馍(1/2)
“蓝莹莹的那个天哟白个哟哟的云欸,我拉着情哥哥的手欸,一起到城里来……”路旁的音响里,正响起乐声,韩莎双手拉着风尘的左手,跳到祂面前,摇着手,很即兴的唱了一句,声音又高又亮,一双眸子如剪春水一般动人。她问:“人家这一句唱的怎么样?”盈盈的目光,落在风尘的身上、脸上,不胜娇羞,恰似春水般温柔。风尘用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背,将人紧紧的,搂紧,揉进自己的怀里,赞道:“这《信天游》啊,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信马由缰,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这俗话说,葱辣鼻子蒜辣心,芥末辣上二股筋。这陕西民歌也好,山西一代,甚至于包括山东的快书、二人转、二人台,腔调或者有变化,但它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跟芥末一样的辣……是一股气,又粗又壮,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直冲脑门儿,那腔一出,就是石破天惊,山崩地裂的。”这本就是一种“哭腔”,充斥着一种豪迈、凄凉的苦,唯独缺少了那种温柔!
这一方山、这一方水、这一片土地养育出来的人容不下含情脉脉的小温柔。那种粗矿的西北风刮过,留下的便是这样的哭腔,这样的豪迈。这是呐喊,气冲霄汉,就和唢呐一般,是一样的声音——
它不讲变化,只是一股中气再也按捺不住,从心胸中顶出来,顶上脑门。
是悲到无以言表,再也无法忍受的时候的一声呐喊。
是一种精气神……
长歌当哭——唯如是!
那“十步杀一人,千里不流行”唯此哭,方能体会到那种扑面而来的粗粝,才会明白什么叫“十步杀一人”!风尘顿了一下,说道:“不过,真的在这里,我才一下子感觉……原来,咱们不止是来吃羊肉泡馍的!”
韩莎挣扎、扭动了一下身体,衣领上长长的叶黄色绒毛抖了一下,轻轻的在风尘的脖子、下巴上摩挲了一下。
“那,还有什么?”
“不知道……但感觉,挺奇妙的。你看,听着陕西的民歌,走在长安街头,听人们说话,一下子吧,就感觉着——秦王扫六合,一群人操的就是这样的腔调!汉朝的时候,穷横穷横的,也是这种调调!唐朝的时候,万国来朝,还是这种糙性……你知道吧,这种感觉,就和网上人们形容老毛子制造的东西一样,傻大黑粗——大就是美,黑就是好,粗就是正义!这里的男男女女,感觉就是这样……”
“他们,粗糙的就像是戈壁滩上的小石子,是一种和江南水乡的人截然不同的气质。你看雪姐,即便是凶的时候,也是奶凶奶凶的,但这里不一样。”风尘想了想,在韩莎的耳边说:“这里的人,温柔起来就像是大黑熊卖萌;水乡的人,就像是小奶猫呲牙!”
“嘻嘻……还不感谢感谢我?”韩莎皱一下鼻子,很是得意,说:“要不是我要下来吃泡馍,你能有这么多感慨?”
风尘嘟起嘴,含住了韩莎的唇,轻轻吸了一下,像是吸果冻一样。然后松开了韩莎,说道:“这下满意了?”
韩莎伸手揪住了风尘的耳朵,用力朝下拽了一下,拉的风尘弯腰叫疼。韩莎则是操起一口川普:“满意你个捶捶儿……占我便宜。”松开手,从上衣兜里取出一个厚实的白色棉布口罩,表面可以看到反光的纹理,展开来给风尘戴上。大口罩遮住了风尘的整张脸,只剩下一双明眸。
韩莎叉着腰,满意的看了看,笑道:“好了,从现在起,你就已经被我封印了。一会儿我吃的时候,你就只能看着,馋死你。”
风尘将口罩一摘,蔑视道:“你这封印似乎也太差劲了点儿。”
韩莎卖萌:“不听话,要打屁屁的哦……”
风尘一头黑线……
这被叫“宝宝”也就算了,“打屁屁”这种威胁简直不能忍!风尘很认真的向韩莎求证了一下:“再过一段时间,我是不是就该回肚子里了?”韩莎笑,绵声道:“不乐意啊?那你背我嘞……本宝宝累了。快点儿!”让风尘蹲下来,她便爬上风尘的背,故意奶声奶气的说话:“好饿了,人家要吃羊肉泡馍……好大好大一碗……”
之后,还让风尘给她唱儿歌,唱《数鸭子》《捉泥鳅》,很是享受的听着“门前大桥下走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河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欢乐的很。
背着韩莎进了一家不算小,也不算大的店,二人在一个挨着墙的双人桌上坐下来,一位穿着羽绒服上衣,外面是一件红色围裙的女人便过来,问二人要什么。
要什么?当然是羊肉泡馍了——不过,韩莎却要的很艺术性!她并不直接要羊肉泡馍,而是要了两碗带肉的羊杂汤,然后又要了六个馍。
所谓的“馍”实际上就是发面饼。但肉夹馍的馍和一般的羊肉泡馍的馍还不一样,一种是刚出锅的,软乎乎的;另一种是晾干的,比石头还硬(通常游客吃的,就是这种晾干的泡馍)。作为一个北方的“妖”,韩莎可是门儿清:干饼子泡肉汤一点儿也不好吃!弄碎了浇上汤,更不好吃——这只是一种北方人一种比较无奈的吃法罢了。
之所以做馍,是因为保质期长。之所以泡,是因为晾干之后太硬太干,直接吃咬不动,所以泡一下,是最好的选择。
泡馍只要是汤就行,不必要非是羊汤,糖水泡馍也可以……这种吃法其实并不局限于陕西,整个北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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