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女狼蛛(1/2)
苗苗的话让我有些摸不到头脑,行驶过程中,等她的情绪稳定下来以后,我才试着搭话,问她灵同派是干什么的
她反问道“你知道新约派么”
“当然知道,全国最具危害的十四个危险邪教之一,最初在香港创立,现在总部应该在台湾,创始人是梅绮。”
由于我父亲曾经就是追查邪教的警察,导致我也对这方面有过调查,梅绮是1923年生于北京,原名叫江端仪,14岁进入电影圈。
而从小饱受病痛折磨的她开始信奉教会,经常考究圣经,意图在圣经中挖出不一样的真理,一开始她只是个信徒,后来在五七年拍电影时,当中有一个跳海的镜头出了事故,梅绮跳水后好久都没有浮上来,岸边的人都以为她死了,可谁知道她竟然能在波涛翻涌的大海中安然无恙的走出。
从那以后,她退出演艺圈,开始成为真正的传道士,四处宣传教义,曾闭关200天写下一部名叫生命证道集的书籍,对主流教派产生冲击,63年在香港创立以后,65年又到台湾,规模发展的格外迅速。
并且与台湾的洪三期、左坤自称为先知,但教派中的教义非常极端,宣称要推翻人的国度,建立众神国度,是典型反人类组织。
自从梅绮去世后,教派由她女儿接替,当想要带入正轨时,组织内部产生不同的声音,引起大分裂。
苗苗说“灵同派就是新约教三大派系之一的圣灵派,分别有主教、牧师、审判长所构成,我哥哥在灵同派担当第三审判长,如果你继续外逃,明天我哥会借机抓你脱身,可现在计划都被你打破了,所以,我们必须要赶在事情泄露之前救出我嫂子”
我无辜道“我觉得你应该赖杜海朝那个王八蛋,是他没把事情说清楚。”
苗苗时时刻刻都很紧张,这种情绪在不知觉中感染了我,本想着安慰她几句,可话到嘴边说不出来。
坐在副驾驶,车速飞快,越看身旁的她我越觉得好看,别说什么男女之间需要时间培养感情,一见钟情四个字从来都不是胡说八道。
“苗苗苗,你知道去哪救人么”我又问。
“港口,明天所有的人将会离开香港。”
追问下得知,因为主教知道香港政府要抓他们,所以,灵同派会把核心家属转移到台湾,今天夜里还会组织推翻人类的极端行为,防暴警察持续抓人,红门也是高手尽出。
她又说“我哥哥肯定会在教主身旁,至于那些家属会由女狼蛛、胭脂婆婆负责看守,你是青衣派,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听她说完,我怎么觉得不对味儿呢,什么叫做高手尽出
我没去,怎么能叫有高手
疑惑的问“怎么没人通知我啊”
“我们也不知道你会来,杜海朝说请了个炮灰帮忙调虎离山。”
若不是需要在女性面前保持一个良好的形象,真是要气炸了,赶情那王八蛋是真把我当炮灰了
我感慨道“他那是嫉妒我的才华,阴险啊,太阴险了,幸亏我遇见了你,要不然就要被杜海潮那个王八蛋给算计了。对了,你还没告诉我有没有男朋友呢”
“这是私人的事情,与你无关”
“怎么无关大家一脉同枝,我关心下也是理所应当啊。”我说。
“你有心情关心我,不如关心怎么搞定她们俩,女狼蛛与胭脂婆婆都是精通邪法的术士,乌衣派鬼降之术难以起到威胁,你要最直接的方式杀死她们俩,我可以帮你搞定守卫,但必须要抢在政府动手之前把人救出来。”
苗苗的语气很激动,感觉她好似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但这并不妨碍我打算追她,乌衣派常年与鬼神打交道,身体不会散发特有女孩子的幽香,但她的神秘与美丽,都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
三灾六难还需要六年的时间,如果我要是连恋爱都没谈过,那岂不是人生一大遗憾
所以,还是尽可能表现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我问“可以聊聊,你说的两个人到底是干嘛的”
苗苗说“她们俩是灵同派的审判长,女狼蛛本名叫阿丽亚,是香港与马来西亚的混血儿,灵同派主教洪坤四年前在马来西亚宣道时候,偶然间与她相识,不知道怎么给挖到教内。”
听着她的缓缓讲述,我更加深刻意识到,这世间最害人往往不是鬼神,因为鬼看不见,人心却最难测,所以,很多时候懂邪法的术士才是最该杀的。
别看青衣派虽然不学邪法,但我们仍然有自己一方面的独特本事。
听着苗苗的讲述,我心里也始终跟着盘算,阿丽亚是马来西亚的巫师,17岁曾与当地一位很有权势的土著结婚。
谁知道结婚后,丈夫对她百般虐待,动辄打骂,甚至将她送给朋友玩弄。
阿丽亚渐渐不再反抗,接受了这种生活,每次被丈夫推出去,都是来者皆是不拒。
这种日子持续三年,当地爆发了一场非常可怕的瘟疫,许多男子皆皮肤生出蛛网,眼睛里冒小虫子,频频呕吐出夹杂着腐烂液体的寄生虫,细心的人发现,死去的皆为男子,而且全部与阿丽亚有过亲密关系。
原来,她曾在绝望的时候,遇到一位巫师,巫师收她为弟子,把阿丽亚放置于装满狼蛛的坛子里,每天都要被蜘蛛换血。
据说术法大成后,她变得格外美丽,生活作风问题却仍旧没有改变,但阿丽亚有一个规矩,但凡与她有过亲密关系的人,最后结果通通是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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