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悲惨身世(1/2)
私生子?这和李赛斯复活又有什么关系?范薇百思不得其解。
“他的血统与众不同,可以说是馈赠,也可以说是诅咒。”段霖的声音简洁有力,证明他对李赛斯了如指掌,在段霖的言语中,李赛斯的真实身份被一点点揭开。
李赛斯并非本地人,理论来说,他甚至算不上这片土地的人,母亲是本地人,父亲则是美国某个偏远小镇的普通农场主。二十五年前,李赛斯家在本地绝对算是名门大户,爷爷是某国营企业的副厂长,奶奶则是妇女主任。李赛斯的母亲是典型的千金大小姐,至少对于当时的人来说,能够自费出国留学的女生,绝对是凤毛麟
角。
不像现在,本科多如狗,研究生满街走,留学生从海龟变成了海带,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带点海味儿。
当时二十岁出头的李母在一次同学举办的pr上,邂逅了李父。
对于李母来说,一头金发,五官轮廓立体,充满异域风情的李父,简直拥有致命的吸引力。二人迅速坠入爱河,如胶似漆,度过了美好幸福的一个月,可惜第二个月,李母就意外怀孕。李父劝阻李母流产,可是又有哪个女人能够忍心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呢?李母一再坚持,最终,还是成功保住
了她们爱情的结晶。
怀胎七月的时候,李母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再也无法隐瞒学校,结果被勒令退学。
本以为可以寄托终生的李父,却也突然人间蒸发,不知所踪。
从未踏入社会的李母,第一次体会到世道和人心的炎凉,最令她绝望的是,平常对自己疼爱有加的母亲,也一再要求李母引产。
绝望的李母只能选择留在异国他乡,一边躲避着移民局的调查,一边靠着母亲偷偷打给她的绵薄生活费度日。曾经娇生惯养的李母,租住着七十美金一个月的黑人区,每天只吃两餐,被窃贼洗劫过两次之后,再加上一个比较要好的大学同学,不知道从哪搞来了李父的地址,李母终于下定决心,挺着九个月的大肚
子,踏上了寻找孩子他爸的旅途。
这一走几乎横穿了整个美国,受尽了各种各样的眼神,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李母的坚持不懈之下,李父终于再次出现在李母的前面。
与当初那个阳光帅气的西方大男孩不同,此刻出现在李母面前的,竟然是一个一脸沧桑,满头白发,穿着廉价衣服,扛着耙子的农夫。
不知道是重逢的喜悦,还是昔日爱人形象变化的刺激,导致李母当场临盆,而迎接李母的并非是爱情的拥抱,也不是慈父对于新生孩子的喜悦,而是又一次无情的消失。
这一次李母彻底死心了,在两个素未平生的妇人帮助下,李母成功生下了李赛斯,还没有出月子,便毅然决然踏上了回国的旅途。李母不敢回家,更不敢告诉她父母回家的消息,只能将自己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掉艰难度日,可就算如此,两个月之后,李母仍旧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为了填饱肚子,更为了挤出足够的奶水,李母第一次
咬着牙,流着泪,尝试了别人的剩饭。
剩饭之后是馊水,再之后是乞讨,从一开始的脸红心跳羞于启齿,到后来的驾轻就熟已经没有了廉耻之心。千金小姐,硬是因为爱情与母爱,转变成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
为了给年幼的李赛斯填饱肚子,李母甚至甘愿出卖自己的身体。
在李赛斯的记忆里,所有的童年时光,就是不断看着各种各样的男人把母亲带走。然后被母亲牵着手,继续挨家挨户的翻垃圾桶。
“大乞丐,小乞丐”这是李赛斯童年听过最多的词。
而另一个最频繁出现在李赛斯耳朵里的词汇,则是:“乞丐鬼子”。
因为李赛斯不只是乞丐,更是一个面孔异于东方人的乞丐。虽然辛苦,甚至屈辱,但至少那个时候李赛斯的生命里还有母亲这样一个伟大的女人。可惜,老天像是专门和李赛斯作对似的,看不得他有一点好。在他十三岁那年,一个拥有西方面孔的陌生男人出现在
他和母亲眼前。
那个时候李赛斯还不知道,这个男人就是他的父亲。他只知道,母亲哭了好一阵,又笑了好一阵,那是母亲最开心的一晚,因为李赛斯不断听到隔壁传来的笑声。可是第二天一早,无论李赛斯怎么敲门,母亲都没有任何回应。当他好不容易把门砸开,看到
里面的情景,李赛斯惊呆了。
房间里空空如也,母亲和那个陌生男人都不见了。唯一留给李赛斯的,只有床上将被褥完全浸染成了红色的鲜血!
这些鲜血已经凝固,李赛斯这辈子都忘不了那种红里透黑的颜色。
警察来了,一番调查之后,警方得出一个结论,这些血液全都属于李母。别说是一个人,就算是一头大象流了这么多的血也必死无疑了!
那一天起,李赛斯又多了一个身份,孤儿。
对于自己的身份,李赛斯知之甚少,只知道母亲姓李,而父亲叫赛斯。
李赛斯这个名字甚至不是母亲给他取的,而是李赛斯自取,因为十三岁以前,李赛斯甚至没有名字。
范薇没想到李赛斯的身世竟然如此曲折悲惨,哪怕明知道他是非常致命的敌人,仍旧忍不住产生同情心。
当年的伤疤被无情揭开,李赛斯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他的嘴角仍旧上扬着,像是打不倒的强者似的。
“他的身世和他复活有什么关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