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程时初吐字,温淡清贵,“这家店的第一位客人,”(1/1)
往事如烟,升起得快,散得也快。
高中时代的影像只留下了一个模糊美好的印记,不被刻意提示便不会主动想起。
现在,他们都毕业了。程凉暮跟慕眠分手了,程时初跟孟格雅联姻了。
虽然已经过了矫情非主流的青春期,南绯还是有点淡淡的惆怅。
其实她挺喜欢高中生活的。那时她跟慕眠在一个班,程凉暮和程时初比她们高一年级,慕眠经常拉着她去程凉暮班里。美其名曰:听课。实则跟程凉暮腻歪。
她虽然不喜欢程凉暮身上那种阴阴邪邪的气质,但是看着慕眠那么开心,她也觉得看他们俩恩爱似乎也不错。
再加上那个时候,程时初也陪着她。这让她刚被赶出南家的那段独居岁月,不至于那么难熬。
吃完最后一个小汤包,南绯把筷子放下,面色平静。
有些事她已经猜到了。
既然这家店是她曾描绘过的样子、这里的老板认识她,而且……这里好像只招待她一个人。
那么,这家汤包铺一定跟程时初有关。
网上的资料说这家店大概是一年前开始装修,那时她跟程时初还没有分手。
那么一切都说得通。
当年程时初跟她是协议恋爱,相处的时候很像是朋友。而她外公当时可能帮了程时初很大的忙,所以程时初一向对她出手阔绰,送过她很多礼物。
这家店,可能是他当时想送给她的。
只是还没等装修完,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协议就作废了。在程家掌权人的要求下,他跟她分手,然后火速跟孟格雅订婚。
南绯淡淡地低眸,盯着托盘上的那支玫瑰图案。额角的碎发垂下,微风吹过,将它牵引至她的唇边。
女人的唇角没有弧度,只是平平淡淡的一条直线。
她从不会认为程时初对她念念不忘。毕竟跟他在一起一年半,她了解程家很多事。
程家那样的家庭,程锦华那样残虐暴戾的父亲,只会培养出来利益至上的冷血动物。
程家两兄弟都是寡情凉薄的人,爱上一个人对他们来说,是极其艰难的一件事情。
他留着这家店,可能只是想留住高中时代的某些美好事物;也可能只是......想留就留了,毕竟有钱任性。不管是因为什么,以她对程时初的了解,反正不会只是因为她。
南绯看了一眼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惊觉距离她坐在这家汤包店已经将近二十分钟。
她想起左祈深,他应该快帮她买到冰淇淋了。
思及此,南绯低头整,准备离开这家汤包铺,去找左祈深。
然而,一片阴影落下,她的视线框边缘出现了一双做工精良的男士皮鞋。
男人身上专属的清冽气息扑面而来,南绯抬眸,撞进一双熟悉的、一贯淡漠的眼。
那眼的主人优雅矜贵依旧,衬衫西裤烫的妥帖,修长而节骨分明的手里拿着一杯包装精致的饮品。
他吐字,温淡清贵,“这家店的第一位客人,你想喝奶茶么?”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