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刮目相看(1/3)
齐,通行全国,影响后世;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燔诗书明法令”。
第二次——统一度量衡,法立
2;选拔人才任命官吏的权力集中到中央,大大加强中央集权:夏建立,推动社会发展
发展:东汉时重孝廉一科,法家思想在秦国仍占统治地位;
军功受爵,贵族同样;开阡陌,所有权力集中皇帝一人
影响:两千年沿袭;利封建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利祖国疆域奠定和巩固统一,目的实质相同;
标志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选官制度——科举制
内容: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土地私有。
影响——废奴隶主贵族特权,废井田,实质相同,到明八股时僵化;且影响周边国家(朝、日、越)
军事制度——府兵制和募兵制
府兵制——
内容,促成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形成、晋
受封诸侯服从,列侯归郡统辖
结果——王国越分越小,中央集权加强
“附益之法”
内容——限制诸侯王活动,不许招结宾客,增加了军府的数量;武则天时,供给衣食,免赋役;士兵为职业士兵,兵将间有隶属关系
影响:兵将间隶属关系导致藩镇的形成和割据
(6)五代辽宋夏金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禁军大将兵权“杯酒释兵权”;三分禁军统领权,皇帝直接控制;兵将分离,互相牵制;更戍法;“强干弱枝”“内外相制”);集中行政权(中央三分相权,加强皇帝;地方文臣为知州,通判监督知州,知州通判联合互相牵制);集中财权(转运使将地方赋税留部分开支后转运中央,削弱地方割据物质基础);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死刑中央复审核准)
特点: 针对“藩镇太重,君弱臣强”下手,分散军权,并削弱地方割据相应条件
影响:有力阻止地方割据;积贫积弱——冗官冗费;将帅配合不好,战斗力下降;地方财政国难;边患不断威胁,处劣势
②军事制度——设枢密院为最高军政机关,长官为枢密使;设三衙(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枢密院与三衙分握发兵权与管兵权。
③选官制度——科举制的发展
表现:程序严格,殿试为定制,皇帝直接掌握录取权;科目减少,进士科最主要为糊名制;录取名额大增
作用:扩大政权基础,加强中央集权
改革:王安石变法时,废明经诸科,进士科弃诗赋,考经义、时务策;设明法科,
考律令断案
④少数民族政权独特的政治制度——
辽“蕃汉分治”的政治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金的猛安谋克制: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对金的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7)元——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继续发展
行省制度
目的:控制空前辽阔疆域,固统
内容:中央——中书省(最高行政机关,行宰相权;直辖晋、冀、鲁;与唐中书名同职权不同)、枢密院(最高军事机关)和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宣政院(宗教和西藏);
地方——行中书省(行省或省),中央派官吏
影响:后世行政区划基本以此为基础
对边疆的有效管理:云南设省;西藏宣政院辖地;台湾澎湖巡检司;岭北行省;辽阳行省
(8)明清——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空前强化
君主专制空前强化
特点:封建制度衰落,为维护统治,全面强化中央集权,尤以加强皇权为核心
表现:
明: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地方——三司分权(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各行其职,互不从属,直接受控于中央有关部门
军事——五军都督府统兵,兵部奉旨调兵,皇帝临时点将
法律——制定《大明律》,增加经济立法,量刑“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厂卫特务机构;
选官制度——八股取士,文化专制,禁锢人们思想
清:初保留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康熙设南书房;雍正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跪受笔录”传达皇帝旨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影响:前期利于稳定经济发展,抵御外患;后期压制人民,政治腐败,抑制科学文化资本主义萌芽,阻碍社会发展,消极突出
实质:封建制度衰落的表现
对边疆的有效管理
西藏——明:设乌思藏都司;建立僧官制度(封赐各教派首领,法王是最高僧官,各级僧官朝廷任免)
清:确立册封制度(历世dá_lài和班禅须经中央政府册封);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与dá_lài班禅共管西藏,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加强
西南地区—— 明:土司制度(任用当地首领,职位世袭,家族统治色彩)和开始部分(滇、贵、桂、川) “改土归流”(以不世袭、有任期、品级的流官取代世袭土司)
清:平定“三藩之乱”后,大规模“改土归流”
评价:利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发展;加强中央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地统治;改变了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