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里扒外(1/3)
由于文化教养不同,成长背景有异,生活习惯两样,婆媳相处中,宫喜鹊和袁秋华不免吵嘴赌气,再加林林总总的不和合原因,宫喜鹊不等袁秋华的小孩满半岁,就找个借口去舒志强家吃饭,正式和他们组成一家人了。
袁秋华这才明白婆婆原来是,只宠女儿不顾儿媳的,只带外孙不带孙子的,谢碧桃的娘原来是被她们赶走的,却是婆母应事却不办事,直接造成了二嫂小女儿谢金莲的死亡。中年丧夫已属大不幸,再死女儿更加不幸,可她们没有体恤不说,不曾怜悯不说,没有雪中送炭不说,反倒雪上加霜,找茬借故将二嫂扫地出门。
而舒志强家现在住的房子,种的田地,睡的床铺,盖的被褥,用的炊具,老祖屋婆母用的家具,包括大衣橱,五屉柜,谢英家的缝纫机,自行车,谢雄家的竹床,躺椅,统统都是从二嫂那里抢过来的。
苍天哎,大地哟,欺负孤儿寡母呵,弱肉强食,狼要吃羊,总会找到理由,没有商量的余地。皇天哇,厚土哇,这是什么行为?情义抛两边,利字摆心坎!
果不其然,宫喜鹊对袁秋华的儿子,她的孙子,从出生到六岁,没有伸手带一天,没有帮着洗件衣,没有领着睡一晚,就像没有这个孙子一样。2007年,宫喜鹊背谢嘉嫒的女儿出门玩耍,小外孙在她背上扭来拧去,她东一脚西一脚走不稳当,一个趔趄扑倒在地,摔断了右胳膊,伤筋动骨一百天,几千元的治疗费用却命令谢汉承担。
几年以来,谢汉夫妻不仅独自承担宫喜鹊和谢碧桃的费用,家里所有的生活开销,人情来往都压在了身上,且宫喜鹊还要偷天换日地把儿子家的钱变成女婿家的,偷梁换柱地把儿子家的东西变成女婿家的,使家长里短的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内在的紧张气压一触即发。
俗话说,好汉难养三口,况且谢汉还要上养老娘,下抚侄女。随着小孩的出生,袁秋华又要带小孩,又要种田,忙死累活的拼命干,仍旧是入不敷出,旧债未了又添新债,拉下一屁股的饥荒。而天大的饥荒,舒志强一家人可以不管,宫喜鹊也可以不问,唯有谢汉小夫妻不可以推脱,唯有伸头出去任人砍,割肉给人家,剥皮给人家。但所付出的一切,归根到底,只是说起来名声好听而已。
百善孝为先,养育之恩大于天,说理所当然也好,讲天经地义也罢,养活儿女为防老,晚辈奉养长辈,自是无话可说。过去铁打的事实,已足够说明问题的严重程度了,宫喜鹊颁布的孝子贤媳之孝顺任务,具体到实施内容,不仅须要养活老人,抚养侄女,还须要帮养舒志强一家,谁个承担得起呀?
且不说内弟一家,必须帮养姐夫一家,无论如何都有点违背世情义理了吧?关键是,承受人得有这个能力呀,主观愿望,还得有客观条件来匹配呗!实力比孝道的说教更近人情,不顾实际能力的孝顺,比背负不孝顺的罪名,所承担的生活惩罚更严厉。你不顾,或不知,并不代表惩罚不存在,也不证明惩前毖后的教训不该吸取,更不该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大孝大贤,高德圣人,谁不愿做?有这个能力,自也无可非议,钱多得没处花,怎么花都花不完,这天高地厚的人情,这名与天齐的荣誉,傻瓜都晓得做好人得好名,乐善好施有好报,白痴都懂得助人为乐,布恩播德留余香。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回顾一下家史,对照大哥大嫂过去的付出与现在的得到,比较二哥二嫂从前的孝迹,与如今的下场,就不难发现,做宫喜鹊的孝子贤媳,无非就是皮肉剐干了剐骨头,骨头砸开了煎油,死了还不如一条狗。
为了孝顺一个人,而牺牲全家人的权益,或者说,不管付出多么昂贵的代价,也要作个令母亲满意的孝子。对于谢汉这种无原则,无是非,无条件,无极限的孝顺,袁秋华是极其怨恨的,反复追问:你还想一错再错么?你得量力而行,量体裁衣,你得扪心自问一句,你有这个能力吗?
男人嘛,好面子,虚荣作怪,都不晓得谁是谁了,儿子嘛,听妈的,听话顺从,都习惯成自然了。袁秋华不管怎么辩解,谢汉都认为她是不愿孝顺,不想养婆婆,要做个坏儿媳,她是自私自利,要薄待姐夫一家,不愿帮衬不说,还要落井下石。
宫喜鹊和谢汉没有分家,她是家长,家庭财产和收入都捏在手里,不仅谢汉挣的钱要全额上交,袁秋华挣的钱也要如数上交,有费用,拿去报销,有支出,再去找她要钱,买鞋袜买毛巾买尿不湿也要得到她的批准,买油盐买鱼肉买感冒药也要征求她的同意。
此前,谢汉夫妻俩赚来挣到的每一笔钱,统统交给宫喜鹊保管。年底结算时,她说欠账伍千元,还说不包括过年买鱼买肉买年货的钱呢。谢汉做工的血汗钱,袁秋华的稿费与红包,粗算起来没有六万,至少也不下四万,除开人情来往和生活开销,无论如何也不该没有结余呀!这些钱是怎样花光的,又是如何用完的,又是谁用在了什么地方,俩人是不能刨根问底的。钱财过手三分肥,宫喜鹊若是偷偷攒点私房钱,以备不时之需,也情有可原,鉴于她吃里爬外的作派,毫无疑问是补助了舒志强一家。
现在宫喜鹊跟二女婿一起吃住,名义上和谢汉没有分家,实质上和分家没有区别。
袁秋华跟谢汉商量道:你们母子俩,既然吃住可以分开,钱财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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