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需要去念大学,他不在乎学历,他所想要知道的知识,阿南都能教他,所以他只需要尽快去服完役,回来后就能专心做他自己的事,再不需要去担心其他。
这是他早就决定好的事,在他跟着武哥北上之前,就决定好的方向。
他早就决定好了,就像他决定,这辈子都不交女友,不娶妻一样。
他这种身体,就像颗未爆弹,虽然没有定时器,却随时会爆,也许今天、也许明天,谁也不能保证,他什么时候会出状况。
既然不可能有结果,又何必麻烦?
何必?
他告诉自己,这么做是对的,丁可菲是个普通人,只是被武哥拐骗进来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的廉价劳工,她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晓得,她会喜欢他,也只是因为公司里他和她年龄比较相近,最常相处在一起而已。
他……在乎她。
在他感冒之前,在他伤害她之前,在武哥痛扁他之前,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件事。
一开始,他觉得她是个没用的麻烦;然后,他觉得她也没那么糟糕;跟着,他将她归类到笨手笨脚的小女佣同事。
这个胆小却又坚强的小笨蛋,始终笨拙的关注他的需要,总是对着他脸红傻笑,他知道她喜欢他,打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在乎这件事,他一直觉得那不重要,直到那一天,她的泪,让他慌了手脚……
才发现,不知道何时开始在乎她,不知道何时开始注意她,不知道何时开始,她己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不知道在哪天哪夜,她已经悄悄的,占据了他的视线。
他已经习惯起床会看见她,吃饭会看见她,习惯她的大惊小怪,习惯帮她收拾三天两头冒出来的小麻烦,习惯看见她对他脸红、冲着他傻笑,甚至习惯了她的碎念与唠叨。
他习惯了,所以没有察觉,没有来得及阻止,对她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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