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七二章 爱已融入到生命当中……(1/2)
只要有钱,就是大爷。
这是我永远都相信的真理。
没有钱的日子,我过够了。
当一个人晃荡大街上,闻着街两边饭馆里飘出来的饭菜香味和酒香,总是像刀子一样剜割着我的灵魂,像鬼手一样拽着我往饭馆里去。
但我又不敢去。
因为我包里没钱。
没钱的日子,想想都可怜。
如果没有钱吃了人家的东西,就会怎么吃进去的,又怎么吐出来。
没有人同情,也没有人看得起你。
所谓墙倒众人推。
没有钱的时候,我往往都会一个人窝到一个无人的地方,成天成天地看着天空呆。天空,是我放飞梦想的地方……不管我怎么骂天空,天空都不会跟我怄气,也不会跟我火,总是对我和和气气的……所以包括现在,没事的时候,我还是常常会的看着天呆。
这是多年的习惯养成的。
改都改不了。
有一次黑龙问我为何老是看着天呆,我把我当年的事迹给它说了,它说它曾经也看着天空呆——天空是广阔的,看天,永远都比悄悄钻进人家厨房找吃的有意义得多。
黑龙赞成我的观点。
因为常常饿饭,所以我特别珍惜粮食,要是看到某人糟踏或是浪费,我会跟他急。当然,自打我有了那张黑卡,我就再没有跟人急过了,因为我去吃饭的地方,已经生了改变,过去经常光临人多聚在一处的地方,现在去的地方,已经换成了包间,我已经好久没有到人多的地方去享受一番了。
这次杀了姬天,结束了任务,回地狱公寓交了差,我一定要去闹市当中好好的大吃一顿,——那里的饭菜质时虽然不怎么样,但味道纯正,可口,比那些豪华酒店里面的饭菜好吃。
也许,这是我命贱的缘故吧!
但我从不这样认为,更不会认为到人多的地方吃饭就会丢面子。我的面子,本来就属于人多的地方,要是某一天人多的地方容不下我了,那才是真的会丢掉面子。
“主人,你有这样的思想不错,要保持下去哦,如果一个人连自己来自于那里的根都忘了,那这个人就已经不人了,正如我永远记得我是龙一样。”
黑龙的话,让我起来好感动。
说实话,黑龙对我来说,真的就像一幅暖宝贴,不管我说什么,它都会在一定的条件下赞同,从不反对,——当然,这是它脾气好的时候,她脾气不好的时候,一旦我惹到了它,它会把我所有的老底都抛售出来。
这也是我最怕它的地方。
就像现在,找不到姬天它会安慰我,一旦找到了姬天,其它的事情就是我的了。至于我打不姬天要叫它帮忙,除非是我的要死了,否则它就算在旁边睡大觉,也不会理睬我。这就是黑龙。一个独立特行的存在。
这一生,我能认识它并收它做我的仆役,纯粹就是我的福气。
如果不是它,我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可以说,我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功劳,有一半是属于它的,但它从来不跟我争功。用它的话来说,所有的一切对它来说,包括最最漂亮的龙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已经不想活下去了,它觉得自己活得太久了,天上人间,地上地下的所有的风景,都被它独自看完了,它实在不想再看了,但它又不怎么才能离开这个世界……
我给它提供过一种死法——自杀。
它说自杀不是它的选择。
要死,要也等到自然死亡。
自杀,跟它的身份不符。
如果它死了,到时如果碰到它的爷爷或是其他的长辈,它说是自杀的,那就遭到它们的笑话。它不想留笑话给任何一种存在。
要死,就要光明磊落的死。
死得不留下任何遗憾。
死得轻松。
我对它说过,如果它想死得干净,死得轻松,死得不留遗憾,那就只有老死了,按它的年龄,要老死的话,不知道还要等多少亿年,因为龙的年龄,是可以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改变的。也就是说,它其实是一种不死的存在。
想死的不死。
要死的怕死。
这是一对悖论。
从黑龙的身上,我看到生命对于不同的物象,其影响力是不一样的。当一个人不怕死的时候,说明他已经看淡了世事……一个看淡了世事的人,是不怕死的。
但我做到这样的境界。
我还要努力地活下去。
我必须活下去。
因为我的理想还没有实现,——要实现我的理想,还要等n多年。n多年后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但我,终究不会选择死亡,因为活着才是我的目标。
一者是因为我还很年轻,二者是因为我还有我的人生目标,如果这两方面都不在了,那我就不想活了。但现在,我必须活,而且还要活到直到我的目标实现为止。
“主人,你也不要想得太多,有我在,你不会死的,就算有怪物想杀掉你,我也不会袖手的,——这一点,你要放一百个心。”
黑龙安慰我的话,表面上看像大话,其实都是些大实话,因为它的能量,实在是大到我无法想象。我所获得那些宝贝,在它眼里屁都不值一个。
“多谢你。”
“不谢。”
见到我和黑龙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姬空在旁边也插不上话,就看眼睛定定地看着柳月。他和柳月都嬉婚有上百年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看柳月,柳月看他,好像两个人一直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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