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一章 三色烈焰(1/2)
第238章三色烈焰
装怂和装傻,都是为骗过他们的眼睛,然后寻机将其干掉。
“老秦”如电的目光扫过我的眼睑,没有说话。
“好走,也不容许你去!”
俊娃说话的口气,就跟我有仇似的,每一句话都带着苦大仇深的杀锋。
我坚信,只要“老秦”开口说杀我,他一定挥起弯刀,像出膛的炮弹一样劈向我。那种恨不得一刀将我成剁成肉浆的杀伐,转瞬就会奔走我的性命,把我变成一堆肉泥。
“不要我去,我不去就是了。”
说话傻不拉叽的我,压根就不像是个捕鬼杀鬼的鬼师,反倒像一个可怜兮兮的乞丐,正在寻求他人施舍吃的喝的。
见我傻得有些可爱,“老秦”不由嘿嘿笑了起来。
而我一直都不怎么看好的俊娃,却在这时把脸转了过去。
他距离我不远,只要我将力量凝结到拳头上,就可以一拳将他打飞打烂打扁打死打爆。
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千载难逢的杀人机会。
我迅速握紧了拳头。
永恒之焰也用了。
当然,我还看了旁边的火蜈蚣一眼。
那条大虫,仍旧老神在在的等待着“老秦”给它下达攻击我的命令。
包括“老秦”在内,他们都不知道,其实我从火蜈蚣的火焰中解脱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把一缕永恒之焰送进了火蜈蚣的体内。
这事,只要我不说,或是我下达指令叫永恒之焰焚烧火蜈蚣,他们就不知道我私底下干的这件好事。若是他知道了,非气得暴跳如雷不可,但那时生米已经煮成了熟悉饭,就算他们跳大神,也于事无补了。
我的观点,不杀就不杀,要杀,就要杀他一个鸡犬不留,杀他一个精光。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常在江边走,那有不湿脚啊!为避免这种湿脚,我必须做到一击必杀,杀掉他之后,我才能全力对付“老秦”——他,才是我的真正的对手。
他应该是个超出我想象的高手。
在杀掉俊娃之后,必须拿杀招唬住他才行,不然他发起飙来,我就死定了。
我死不要紧,要紧的是,大力王泰坦琼和鬼王devil都要死在他手里,焚音、阿依达和阿历克谢以及爱非儿这些我心仪的女人,都要成为其他男人的老婆。
一想到这里,我心里就会一阵阵地发痛。
我必须活下来。
不是为我,是为泰坦琼、焚音、阿依达和阿历克谢以及爱非儿,还有——
我不能就这么死了,因为我的梦想是开创一个属于我的天地,如果我死了,我的那个梦想也就破灭了。我要为我那个梦想而活。
为了我的女人。
为了我的梦想。
我必须活。
当我坚定目标之后,原本装怂的目光,顿时闪耀出智慧的辉光,一下子就罩住了俊娃。
俊娃,这个一直庇荫在“老秦”等人羽翼之下的年轻人,根本就没想到我会对他发动突然袭击。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的拳头已经打到他的脑袋上。
轰!
但见空中腾起一阵血雾,俊娃的脑袋就爆炸了。
转瞬之间,他就变成了一具无头尸。
他的尸体,跟着在我力量的推动之下射向茫茫的暗空。
一路血雨洒落,一路腥风劲吹。
当“老秦”反应过来的时候,俊娃,阎君府未来的希望,已然变成一具死翘翘的无头尸,并且飞落到不知那里去了。
眼前的空间中,只剩下了他飞翔过的一串淡影。
“你杀了他?”
“我不杀他,他便要杀我。”
毅然镇定下来的我,神情坚定若磐石。
不管是谁,也休想撼动我。
既然打了,就要作好最后一战的打算。就算打不赢,也要让他记住——那怕你再有实力,但也怕人跟你拼命。
我想的就是要跟他拼命。
就算拼不赢他,我也要用永恒之焰,将他烧残烧成千疮百孔,至少烧成残废……
“你有种!”“老秦”笼着雾气的脸上,这时凝起了股股杀人的冰霜,“但是你不该杀他,你杀了他,就等于与整个阎府君为敌了,也就是说,从此刻起,阎君府的鬼师,就是追杀你的仇家了……”
“以强欺弱,以大欺小,不算本事,有本事,咱们就单对单的硬杀,看谁能笑到最后,能笑到最后的人才配称英雄二字,你们阎君府这种做法,纯粹就是小人的做法。”我轮起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说话更是快得像打机关枪,“我今晚死在你手里就算了,若我不死,今后我遇到阎君府的人,一定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绝不手心慈手软半分!”
“这种有仇必报的性格,和我有一拼,不过你说这番话显然选错了对象。”
“老秦”说话的时候,连看都没有看我一下。
在他眼里,我就是个怂货加傻蛋。
刚才我能一下把俊娃的脑袋打爆并将他打飞,那完全是因为我运气好。
但我没有与他分辨,有些事最好不要分辨,因为在强大的实力对手面前,你唯一能做的,便是时刻准备着和他拼命。
“我就选定了你,你又能把我怎样呢?”
说这番话的同时,我把永恒之焰缠绕到了拳头上。这次,我用了将近一半的永恒之焰。对“老秦”这种唯我独尊的老家伙,要么不打,要打就要一击打倒,绝不能给他还手的机会。
他有了机会,我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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