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军力发展(2/2)
/p>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中华国每年可以训练出十万常备军,在战时可以紧急用于战争,战况不紧或者和平时期,每年保持五万人常规军的换血规模。
更何况,中华国还实行“兵役”,规定十六岁以上、二十五岁下以下的男性,必须在这十年间接受为期一年的军事训练可分期训练,每一期为三个月,只要十年内满足四期训练时间即可。
在国家紧急动员时期,绝对有能力动员起一支数以千万计、接受过基础军事训练的士兵,既能提高全体国民的体格,又能长期保持国民血性不衰退。
这样的兵役和募兵制,自然是长年累月地在新汉报上占据头条,“参军保家卫国”“逃兵耻辱”“铁血中华”“中华美男子”“国民素养”“道祖天兵”等等,用法律、道德、宗教、文化传统等捆绑方式把这个制度延续下去。
官报上不时就报道哪个哪个内阁大臣家的儿子,哪个哪个集团公子爷参军啦,不吝啬称赞之语。
元武陛下也表态,皇子也会履行“中华兵役”制度,绝不特殊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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